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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院党纪专题党课: 明“纪”于心,守“纪”于行 做合格共产党员
日期:2024-06-26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学院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工作部署,6月24日下午,哲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肖晶为本年度春季学期新发展党员同志讲授党纪专题党课,党课主题为明“纪”于心,守“纪”于行,做合格共产党员。

肖晶强调,学习《条例》需要坚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纪律是我们党与生俱来的鲜明烙印,纪律建设是我们党与时俱进的永恒课题。此次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与时俱进完善纪律规范,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为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党员同志要坚持全面系统学习《条例》,从深究根源上明白《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从现实意义上进一步明确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纪律要求上准确理解《条例》的丰富内涵,自觉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

肖晶进一步结合总书记关于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论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一个政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约束性规范,决定党的兴衰、事业成败。肖晶向同学们讲授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七个有之”是违反政治纪律、不守政治规矩的表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就是要进一步树立更加严格的标准,真正从内心唤醒党章党规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形成“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主动自觉。

在讲解的过程中,肖晶不断向同学们提出问题,通过互动交流方式加深同学们对具体条文的思考与记忆。结合党员违纪典型案例,从“发展党员”“网络言行”“生活作风”等实际出发,立足本职、深刻剖析,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把道理讲深、讲透,不断拓宽党纪学习教育的深度广度。

明“纪”于心,守“纪”于行,党纪学习需做到学用相合、知行合一。青年党员应自觉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纪律明朗于内心,遵从于行动,让青春在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的奋斗中行稳致远。


图/文 刘禹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