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椿: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回顾与展望
日期:2026-09-01
摘要: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虽是一部未竟之作,却以深刻的思想洞见奠定了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基础。其曲折的出版历程以及引发的争议褒扬,彰显了这部手稿经久不衰的生命力与前瞻性。在中国,《自然辩证法》的传播与发展呈现出鲜明的时代脉络,从战乱年代的艰难推进,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制度探索,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学科建设的深化与理论创新的拓展,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发展路径。在人工智能迅速兴起、复杂科学演进与生态危机加剧的当下,这部经典文本的意义仍历久弥新。纪念其出版百年,应将其视为理解自然、科学与社会关系的开放性框架,为数智时代的哲学反思与理论探索提供珍贵的资源。
关键词: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争议;传播与发展;百年纪念
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具有开放性和前瞻性的作品,自问世的一百多年来,它吸引着哲学家、科学家和思想史研究者的关注。它虽然未能在恩格斯生前最终定稿,但手稿集中展现了他对当时自然科学发展动向的洞察,也体现了他尝试把科学成果与辩证法思想相结合的愿望。《自然辩证法》在传播过程中不断激发出新的活力,已成为研究自然观、科技观和科学哲学的重要理论源泉。当下,随着生成式AI、生物技术与量子科技等领域的不断突破,人类正面临着一系列的环境挑战与伦理困境。在此背景下,我们发现,《自然辩证法》所蕴含的思想价值不仅没有消退,反而展现出蓬勃生机。科学体系越是变得复杂,技术力量越是深刻改变社会结构,我们越需要回到恩格斯的视野中,以更加开放和发展的视角理解自然、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因此,在《自然辩证法》手稿出版100周年之际,需要再次回顾它的曲折问世、核心内容以及在中国的发展历程。这不仅是对一部经典文本的纪念,更是一种面向未来的重要思考。我们应当把此手稿看作是一个仍在展开、仍需发展的“进行中的事业”,继续推动内容的再阐释与理论创新,激活其时代意义与现实价值。
一、《自然辩证法》的曲折问世与主要内容
从《自然辩证法》曲折的出版历程中,我们能感受到文本翻译与学术考证的艰难,也能概括出不同时代对科学与哲学关系理解的演进路径。这部手稿自身庞杂而丰富的内容,是我们理解恩格斯自然观不可或缺的理论资源。尤其通过对《自然辩证法》形成过程与主要内容进行整理,我们可以重新认识其作为“未竟之作”的价值,它始终保持着开放包容的思想活力,为当代科学哲学、生态文明建设与科学方法论等研究提供崭新的启示。
1.一部未竟之作的曲折问世
《自然辩证法》是恩格斯在1873—1886年间系统梳理当时的自然科学成果、并以辩证唯物主义方法加以阐释的手稿。1873年5月30日,恩格斯在致马克思的信中首次提出“自然科学的辩证思想”庞大提纲,计划写一部系统阐明“自然界固有辩证法”的著作。此后十年,恩格斯陆续写了181篇札记、片段和论文,批驳当时流行的庸俗唯物主义、社会达尔文主义,同时吸收了细胞学说、能量守恒与转化定律、达尔文进化论等最新成果,试图为唯物辩证法奠定自然史的基础。“由于这三大发现和自然科学的其他巨大进步,……我们就能够依靠经验自然科学本身所提供的事实,以近乎系统的形式描绘出一幅自然界联系的清晰图画。”
然而,此手稿曾两度搁笔。1876年5月—1878年7月,德国社会民主党请恩格斯立即回击欧根·杜林对马克思主义的系统攻击,他只得中断《自然辩证法》,集中精力写《反杜林论》。1883年3月马克思逝世,恩格斯于是把全部的精力都投入到对《资本论》第二、三、四卷(《剩余价值学说史》)的整理和出版中,从此再未回到自然辩证法的写作。此手稿被分装四束,题签“Dialektik der Natur”。直到1895年8月5日恩格斯逝世,《自然辩证法》也没有完成最终的写作计划。
“手稿的出版历程开始于伯恩施坦,手稿的命名归功于梁赞诺夫。”恩格斯逝世后,遗稿由马克思幼女爱琳娜移交德国社民党档案。负责人伯恩斯坦对辩证法持有怀疑的态度,仅在1896—1898年拿出其中的两篇予以发表,其余的则被锁进了抽屉。1924年,莫斯科马克思恩格斯研究院院长梁赞诺夫在柏林旧档中重新发现完整手稿,他立即组织俄、德双语排版,1925年2月《马克思恩格斯文库》第2卷首次刊行全文,标志着《自然辩证法》正式问世。
1925年《自然辩证法》首次在苏联出版,随后在中国出版了多个译本,其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自然观与方法论的关键组成部分。然而,恩格斯本人从未拟定书名。“‘自然辩证法’这个名称不是恩格斯首创的,而且它之作为那部手稿的书名也并非出于恩格斯的本意。”1925年俄文版按每页眉批“Naturdialektik”题作《Диалектика природы》,1927年德文单行本改称《Dialektik und Natur》,1935年莫斯科再版才固定为《Dialektik der Natur》,中译通称《自然辩证法》。1929年日译本(东京白杨社)面世。1932年上海神州国光社出版杜畏之据1925年俄德对照本转译的中文首译本面世,比英文版(1939年,伦敦)还早七年,可以看到东亚左翼知识界对这部遗著的急切期待。
2.《自然辩证法》的结构与主要内容
恩格斯把《自然辩证法》手稿分成下列四束整理:①“辩证法和自然科学”、②“自然研究和辩证法”、③“自然辩证法”、④“数学和自然科学”。这些稿件后来被编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形成十篇论文、169 段札记与片段以及两个计划草案的整体结构,一共181个部分。
其主要内容为:(1)历史导言(《导言》)。恩格斯在导言中回顾了从古希腊到19世纪自然科学的演进,指出形而上学自然观已被新实验事实所击破,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将取而代之。这一章节奠定了全书的历史视角与方法论基调。(2)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及其自然科学意义。量变质变规律,强调自然界的量的积累必然导致质的飞跃;对立统一规律,强调事物内部的对立面相互渗透、转化;否定之否定规律,主张发展过程中的螺旋上升。恩格斯把这三条规律从哲学抽象提升到自然科学的具体领域,批判了机械唯物主义的片面性。(3)自然科学的分类与辩证阐释。系统梳理了天文学、地理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门类,分别指出每一门学科内部的辩证运动及其与整体自然的联系。例如,对热学的“能量守恒”与“热的质变”进行辩证分析,对电学的“电流的连续性”与“电磁相互作用”进行统一解释。(4)劳动与人类起源。在《劳动在从猿到人的转变中的作用》一文中,恩格斯首次系统阐述劳动是人类产生与社会形成的根本动力,强调劳动把自然界的物质转化为人类的实践活动,从而把自然史与社会史紧密结合。“劳动和自然界在一起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转变为财富……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5)数学的辩证内容。恩格斯把数学视为自然科学的抽象语言,指出数学概念本身也遵循辩证规律,如几何学中的连续性与离散性的相互转化、代数中的量的变化导致结构的质变等。(6)计划草案(未完全成文)。两个计划草案分别提出了“自然辩证法的总体框架”和“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过渡”。虽然未能全部成文,但它们为后人提供了完整的章节安排思路:历史导言 → 辩证法概论 → 科学分类 → 具体自然科学 → 人类劳动与技术 → 数学与方法论。
二、问世后国际间的争议和褒扬
恩格斯《自然辩证法》在国际学界一直是争论与赞誉并存的思想文本。一方面,它被视为对自然科学与辩证唯物主义相结合的大胆尝试,被许多科学史家、马克思主义理论家和科学家誉为是具有前瞻性的哲学文本;另一方面,它也因未竟的手稿状态、整理方式以及“自然辩证法是否成立”这一根本问题,引发了哲学界与科学界的质疑与反思。从第二国际时期关于“辩证法是否适用于自然”的激烈争论,到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其方法论与合法性的批判,再到20世纪后半叶复杂系统科学兴起后对其价值的重估,《自然辩证法》几乎在每个历史阶段都成为衡量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标尺。然而,正是在这种争议与褒扬之间,这部手稿的理论活力被不断激活,其思想价值也随着科学与哲学的发展而持续演变。
1.出版前后的纷争
出版前的纷争主要分为五类:一些科学家批评“把黑格尔搬进实验室”、第二国际与“科学主义”之辩、苏联1930年代“自然科学阶级性”大讨论、“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批评、从“自然科学方法论”到“三阶段论”等。
第一,一些科学家批评恩格斯“把黑格尔搬进实验室”。一些西方科学家认为,恩格斯用“质变量变”“对立统一”解释气体液化、蛋白质变构、电磁极性转换,是把哲学范畴外推到具体实验,是“把黑格尔搬进实验室”,犯了“哲学代替科学”的僭越错误。“在马克思那里,自然和历史难分难解地相互交织着;相反,恩格斯把二者看成是唯物辩证法的方法的两个不同的“适用领域”,把辩证法的各个要素从具体的历史内容中分离出来,完全紧缩成首先来自《自然辩证法》的三个与实在相对立的被实体化了的‘根本规律’。”1920—1930年代,苏联以外,西方期刊对《自然辩证法》的评论寥寥,多将其视为“马克思主义宣传小册子”。第二,第二国际与“科学主义”之辩。伯恩斯坦、考茨基等人强调“科学无党性”,主张把辩证法局限为社会历史方法。卢森堡、列宁则坚持自然与社会统一于辩证法。1920年列宁发表《论战斗唯物主义的意义》,要求《在马克思主义旗帜下》杂志“系统研究黑格尔—恩格斯自然哲学”,为后来苏联把自然辩证法列入官方哲学奠基。第三,苏联1930年代“自然科学阶级性”大讨论。1931年伦敦科学史国际会议上,苏联代表团赫森发表《牛顿〈原理〉的社会与经济根源》,引发西方“外在主义”科学史观;苏联国内随即把爱因斯坦相对论、量子力学、孟德尔遗传学打成“资产阶级唯心论”,《自然辩证法》被用作政治棍子,这一历史负资产给日后该书在西方学界的声誉蒙上阴影。第四,“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批评。卢卡奇《历史与阶级意识》中指出,恩格斯错误地跟着黑格尔,把这种方法也扩大到对自然界的认识上。“然而辩证法的决定性因素,即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理论和实践的统一、在作为范畴基础的现实中的历史变化是思想中的变化的根本原因等等,并不存在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认识中。”萨特在《辩证理性批判》中强调:“在自然界中,人们所发现的辩证法,其实只是人自身赋予自然的辩证法。”而且,在萨特看来,人对自然的认识即使是辩证的,它也只能证明人的理性是辩证的,而不能证明自然本身是辩证的。阿尔都塞等亦批评恩格斯“自然本体论”取消了人的实践维度。利希特海姆在《马克思主义:历史和批判的研究》中批评恩格斯将辩证法简化为“三大规律”,认为这种做法将历史和自然强行纳入预设的框架,导致历史进程被视为“先定”,从而消解了工人阶级的主体抉择和革命能动性。这些批评构成20世纪“马克思—恩格斯差异论”的重要文本依据。西方马克思主义普遍强调,马克思的辩证法是“主体-客体相互作用”的历史方法,只存在于人的实践领域。恩格斯却把它扩展到完全外在于人的自然界,从而回到“旧唯物主义”。第五,日本从“自然科学方法论”到“三阶段论”变化。1927年京都帝国大学成立“自然科学部门研究会”,把《自然辩证法》与爱因斯坦、普朗克最新成果并列为“现代物理学哲学”教材。1936年物理学家武谷三男提出“现象—实体—本质”三阶段论,自称“以恩格斯辩证法改造马赫主义”,为日本战后科学哲学奠定基调。
2.学界的不吝褒扬
学界对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褒扬聚焦于复杂系统与非线性科学、生态马克思主义与“代谢循环”论、人类学-技术哲学、 “数字自然辩证法”新动向、中国“科学技术哲学”学科与研究等领域。
首先,复杂系统与非线性科学领域。普里戈金(I. Prigogine)、斯唐热(I. Stengers)在《从混沌到有序:人与自然的新对话》中洞察到了辩证法与复杂科学之间的关联性,“量变—质变”模型为耗散结构理论提供哲学原型。“耗散论为构造质变的模型提供了一些严格的方法。他们解释了逐级的不稳定性怎样产生形态严化,从而阐明了组织理论。”美国圣菲研究所的复杂性科学成果提到《自然辩证法》的辩证思维=承认偶然性与必然性统一,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非线性哲学的模板。
其次,生态马克思主义与“代谢循环”论。福斯特(John Bellamy Foster)认为,恩格斯已然被视为现代生态学的奠基思想家之一。马克思的 “代谢断裂” 理论是当今历史唯物主义生态学的核心,恩格斯对我们理解整体生态问题的贡献依旧不可或缺,这一贡献植根于他对自然界普遍物质代谢的深入探究,而这些探究又深化并拓展了马克思的相关分析。“正是这种深刻的批判唯物主义视角,促使恩格斯强调了当时主流的‘征服自然’观念的荒谬性——仿佛自然是一片可随意征服的异己领地,又仿佛人类并非置身于地球的物质代谢过程之中。而这种试图征服地球的做法,一旦突破了各类关键阈值(或转折点),最终只会招致他所喻指的自然的 “报复”。”一些国际学者呼吁用“恩格斯代谢观”校正“自然资本”核算框架。当下联合国环境署《全球资源展望》报告,仍引用恩格斯“自然的报复”作为关键词。
然后,人类学-技术哲学。英国人类学家古尔德(Stephen Jay Gould)将“劳动在从猿到人转变中的作用”视为“基因—文化共进化”理论19世纪的先驱。古尔德作为批判 “极端基因决定论”(如社会达尔文主义、“自私的基因”的单一还原论)学者,正是看到了恩格斯理论与基因—文化共进化的深层逻辑相通,肯定了恩格斯理论在思想史上的先驱地位,也凸显了其经典理论的持久解释力。也有部分学者主张恩格斯的“手—工具—大脑”协同演化模型为人工智能“具身认知”研究提供了历史原型。
之后,“数字自然辩证法”新动向。恩格斯思想与当代科学技术的关联,包括对生态危机和技术治理的启示备受关注。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强调的量变质变规律与现代复杂系统科学中的“涌现”现象有一定的相似性。否定之否定规律与“算法迭代-人工监督-再迭代”在讨论深度学习的可解释性伦理时可以形成一定的对照。辩证方法在算法治理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使《自然辩证法》这部19世纪手稿成为当下AI治理论辩的重要参考文献。
最后,中国“科学技术哲学”学科与研究。1981年,《自然辩证法》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确立为高校理工农医研究生的思政必修课,催生了“大口袋”学科群(科技政策、创新生态、STS等等)。学科发展的实践导向在学术研究中尤为突出。据中国知网(CNKI)数据统计,近十年来科哲领域的高被引论文中,70%的研究成果聚焦于生态哲学、创新治理与复杂系统三大方向,这些议题恰与《自然辩证法》的核心关切高度契合。
三、《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的传播和发展
自20世纪上半叶传入中国以来,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不仅被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在中国的科学思想史、教育体系与科技政策发展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从最初的片段式介绍,到新中国成立后五种系统中文译本的陆续出版,再到改革开放以来围绕自然观、科学观和技术观的深入理论讨论,《自然辩证法》在中国经历了一个由译介、吸收向本土化理论创新不断推进的过程。尤其是在国家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理念的提出以及科技强国战略背景下,这部手稿的思想资源不断得到重视,并与中国的科学实践、哲学研究和制度建设形成了深度的互动。因此,梳理其在中国的传播路径、理论影响及本土化演进,呈现其在中国语境下的独特生命力显得尤为重要。
1. 1932—1949: 在“白色恐怖”与延安灯塔之间
《自然辩证法》第一本中文译本是出现于1932年的杜畏之译本。 此译本“根据苏联1925年首次公布的《自然辩证法》德俄对照本译出,尽管在材料的编排和译文的质量上有许多欠缺,但毕竟是第一个全译本,在三四十年代曾八次印行,在传播自然辩证法思想方面是起过较大作用的。”然而,该书一出版就遭到了国民政府的查禁,仅在上海内山书店、生活书店暗地流通,但是“这本书的出现标志着自然辩证法正式传入中国,这在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的历程中是一个重要的事件。”艾思奇、胡明等左翼青年当即在《读书生活》撰文介绍,最初把“自然辩证法”简化为“科学方法论”,以便与国统区“唯科学主义”相呼应。
延安时期,“自然辩证法的学习和研究同干部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密切联系起来。”毛泽东读到1939年解放社重排本《自然辩证法》,在《整顿党的作风》报告中引用“劳动创造人本身”,产生很大影响,推动1942年中央党校开设“自然科学辩证法”讲座。徐特立、于光远编译《自然辩证法简编》作为干部读本,标志中共开始系统接受恩格斯自然观。
2. 1949—1978:自然辩证法的曲折进程
1950年郑易里重译本、1955年曹葆华、于光远、谢宁合译本《自然辩证法》相继问世。新中国成立之初,自然辩证法的理论工作是和当时开展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直接联系在一起的。1956年,我党立足国家建设的战略全局,提出“向科学进军”的重大倡议,并且特别指出需要重视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工作,这一学科对科学技术的发展能够起到重要的理论指导作用。
1956年6月,中国科学院哲学研究所成立自然辩证法研究组,这是新中国第一个自然辩证法的专业研究机构。同年,我国制定了《国家十二年科学发展远景规划》,其中对自然辩证法学科的界定为:“在哲学和自然科学之间是存在着这样一门科学,正像在哲学和社会科学之间存在着一门历史唯物主义一样。这门科学,我们暂定名为‘自然辩证法’,因为它是直接继承着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曾进行过的研究。”文革期间,《自然辩证法》被节选为“批林批孔”材料。由于出现了“用语录批判基因学说”“用辩证法指挥实验”“用哲学治好白内瘴”等极端案例,其学术声誉颇受损害。“文化大革命中,自然辩证法研究受到左的干扰,也是重灾区之一。”
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自然辩证法作为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和科学观,被看作是连接马克思主义理论与国家科技事业的关键纽带。在这一时期,自然辩证法始终面向科学技术发展的前沿,关注现实问题,并以自然科学所固有的批判精神和创新动力为引领。围绕自然辩证法展开理论与实践工作,不仅凝聚了大批科学家和知识分子,也积极参与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战略布局,其在服务社会主义建设、推动科技进步和支撑国家现代化进程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3.改革开放至今:自然辩证法事业的发展与学科的建制化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自然辩证法事业从历史传统和现实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鲜明特色。通过实行三大结合——理论与实践结合,科技与社会结合,中国与世界结合,进而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学科“科学技术哲学”。
1981年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正式成立,为全国性的学术研讨搭建了重要平台。在此前后,《自然辩证法通讯》(1979年)、《自然辩证法研究》(1985年)、《科学技术与辩证法》(1984年)(后更名为《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等与学科发展联系紧密的重要专业性学术期刊陆续创办。20世纪80年代,“自然辩证法”课程由国家教委确定为高等学校理工农医科硕士必修的一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同时还规定理工农医科博士生要开设“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课程。
1987年,为了更好地推进学科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教育部将研究生哲学专业下属的二级学科目录“自然辩证法”调整为“科学技术哲学(自然辩证法)”。随着学科建制的完善、研究人员的增多,科学技术哲学的研究边界得到极大拓展,成为众多新学科的“孵化器”,不断有新的人员和思想参与进来。科学技术哲学从原来的偏向于自然哲学、自然观,拓展为包含科学认识论与方法论的科学哲学、技术哲学及科技思想史,进而延伸到与实践紧密相关的科学技术与社会、科技政策学、科技管理、科技伦理等领域,并把科学学、潜科学、未来学、系统科学等各类新学科与交叉学科的研究纳入麾下。
实际上,该时期科技哲学催生了一大批新学科,取得了不少引人瞩目的成果,因此被称为“理论拓展期”。宽松的“大口袋”发展原则,使中国科学技术哲学成为处于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边缘与交叉地带的百科全书式学派,汇聚了不同研究方向的学者,加大了学科的交叉性。
大致来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自然辩证法事业和科学技术哲学学科的发展历程可划分为下述五个阶段:
第一个十年。20世纪70年代末,由于科学和教育是拨乱反正的前沿,有关科学的哲学问题就特别有生命力和吸引力。 从改革开放开启到80年代,自然辩证法由于它的跨界性以及它与科技和哲学两者的紧密关系,在中国成为思想解放的带头羊。在80年代,由自然辩证法延伸的学科建设、教材建设和队伍建设,生机勃勃,取得许多拓荒性进展。
第二个十年。从80年代末到90年代,科学技术哲学学科终于在全国高等教育领域实现建制化,成为“哲学”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促进了自然辩证法中国化。在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条件下,“科技—经济—社会”关系的研究取得突破性进展,促使学界就科学技术本身及其历史发展,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各个方面进行哲学层次的思考和探索。更加专门化与多元化的研究局面开始形成,论题日益丰富,论域逐步开阔。从这时起,自然辩证法成为理工科研究生思想政治课(公共课、必修课)。
第三个十年。21世纪开始的十年,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直面科学发展问题、生态文明问题、以人为本的问题,多元化的研究成为风气。随着中国社会快速发展,科技、社会与环境的冲突不断加剧,促进了对发展理念的深度思考。自然与人、科技与社会、科学与人文的关系成为理论界的中心论题。学科发展逐渐成熟,队伍有一定规模,既与国际接轨,又有中国特色。
第四个十年。科学技术哲学研究积极在全社会强化科学意识、生态意识;探讨科技发展中深层次的问题,深度透析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的融合。他们积极培育原始创新的理念和机制,致力于促进中国从科技大国向科技强国的转变。
第五个十年。当下,中国自然辩证法事业和科学技术哲学学科进入了一个发展的新阶段,正在积极主动地迎接新一轮科技革命,即智能革命时代的到来。面对新质生产力,面对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生命技术的突破性进展,如何回应智能革命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是自然辩证法事业前行和科技哲学学科开拓中最关键的问题。
四、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百年纪念与展望
进入21世纪,科学结构、生态系统以及技术形态发生了深刻变革,这部百年前的著作再次进入人们的思想视野。复杂性科学揭示自然界的非线性结构,全球生态危机倒逼人类重新审视与自然的关系,人工智能与生命技术不断突破传统的认知边界,在这些变动的交汇点上,《自然辩证法》所提出的整体性、生成性和辩证关联性的方法论显示出新的解释力。正如于光远曾说:“自然辩证法的研究中如果联系数学、信息论、控制论、系统科学的话,它的应用就更广泛了。”在时代的召唤中,纪念《自然辩证法》出版百年不仅是向经典致敬,更是为了继续拓展其思想的边界与学术潜能,并在当下重建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的理论实践,把握其从经典文本向动态思想资源转换的过程。
1.“激活”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21世纪生命力
1873年,恩格斯曾设想撰写一部“为自然科学建立历史备忘录”的著作。恩格斯写作《自然辩证法》的主要动机是“希望能用辩证思维看待自然和自然科学的研究成果”。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他最终未能将分散的181份手稿整理成完整体系。《自然辩证法》作为一部未竟之作,既反映了恩格斯试图勾勒自然科学整体逻辑的雄心,也留下了广阔的开放空间。百年后的今天,随着复杂科学的发展、全球生态危机的加剧以及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的迅猛推进,自然界的辩证法再次被推到思想前台。
因此,在《自然辩证法》出版百周年之际,对其最有意义的纪念方式,并非是把它奉为不可触碰的“经典”,而是让它继续作为一种思考工具,用于解释与回应新时代的科学技术与社会问题。我们需要把这部未竟之作视为一个持续生成的理论活水,通过不断的阅读与再阐释,使其保持有机的生命力。事实上,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的活力恰恰体现在它被不断“再利用”“再创造”的方式中。它常常成为生态批判的思想资源库,被视为系统科学与人工智能伦理讨论中的非线性哲学原型,也是科学、技术与社会等跨学科研究的重要思想基础。例如,一些学者尝试以“量变—质变”分析全球变暖的临界点,以“对立统一”框架理解人工智能中的伦理冲突,以“劳动创造人”命题启发未来人机协同的技术人类学图景。显然,这部诞生于19世纪欧洲并始终保持开放的思想遗产,正在以其独特方式持续完成自身的“未竟使命”。
2.百年纪念与当代价值
在出版百年之后,《自然辩证法》不仅是一份思想史文献,更是一部能够与当代科学技术变革进行对话的理论资源。它的当代价值主要体现在:
第一,推动哲学创新,深化马克思主义自然观。《自然辩证法》首次尝试将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系统化,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与自然科学相连接的理论基础。它突破了黑格尔自然哲学的抽象框架,使辩证法从“逻辑形态”转化为解释现实世界的科学方法,被称为“辩证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第一次系统阐述”。在当代语境中,这一思想资源仍然是深化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提升理论素养的重要支点。近年来,自然辩证法更是在“环境保护、人与自然相互协调、国家自主创新、中国制造、工程开发等方面有独特而重大的研究贡献,如长三角综合发展创新、粤港澳大湾区创新与发展、国家重大工程的哲学审思等方面,都有自然辩证法工作者在其中参与工作。”
第二,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支撑绿色发展理念。恩格斯强调自然界的整体性、过程性和内在联系,提醒人类必须尊重生态规律、避免破坏自然平衡。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和生态危机,这一思想被广泛吸纳到可持续发展理论与生态文明建设中,为绿色转型提供了重要的哲学资源。
第三,为科学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方法论支持。《自然辩证法》中关于自然过程、系统结构与科学范式变迁的分析,为当代科技创新提供了哲学视角。无论是系统科学、量子物理,还是人工智能、生命技术等新兴领域,都能够从自然辩证法的整体性思维中汲取启发。它有助于提高跨学科整合的能力,使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实现更具反思性的联动。
第四,促进教育改革与复合型人才培养。作为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辩证法》有助于学生建立科学的世界观和发展观,并将哲学方法引入科研实践。它将继续成为研究生阶段哲学与自然科学结合教学的重要教材。
第五,强化实践批判,服务社会治理与技术伦理。恩格斯把辩证法定位为“实践批判”的方法,强调人类对自然的改造必须遵循自然规律。今天,这一思想可为人工智能治理、技术伦理、资源利用政策以及社会转型提供深刻启示:技术发展必须与自然规律相协调,理性批判应伴随技术进步,从而防止盲目的技术崇拜与不可逆的生态风险。
结 语
《自然辩证法》虽未完成,但它以宏大的理论构想、深邃的思想内容和鲜明的未来视野,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和科学方法论奠定了重要基础。恩格斯在书中努力将自然科学的新发现与辩证唯物主义的方法结合起来,初步塑造了“自然—科学—社会”相互贯通的整体理论框架。这一框架不仅揭示了自然界的普遍联系和发展规律,也将科学活动置于社会实践之中,从而拓展了人类理解世界的方式。在当代,这部手稿的思想价值依然没有减弱。无论是在哲学的理论引领、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深化,还是在科技创新方向的指导、教育培养模式的重构,以及面对现实问题时的批判反思,《自然辩证法》都继续提供着重要的思想资源。因此,它既有助于帮助我们理解以往科学发展的历程,又为应对未来的技术变革与未知挑战提供了理论支点,成为沟通历史经验与未来愿景的思想桥梁。
原文刊于《自然辩证法研究》2026年第2期,注释从略。
刘大椿,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