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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康德《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講議連載) [打印本页]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0 11:01     标题: 康德《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講議連載)

牟宗三: 康德道德哲學

牟宗三
主講    

盧雪崑
整理

說明: 一九八三學年度上學期(一九八三年十月至一九八四年一月﹐香港新亞研究所)﹐牟先生依其譯註《康德的道德哲學》講授康德《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一書﹐現由盧雪崑據錄音整理﹐楊視漢校訂。


(鵝湖月刊總號第三六二至三七三期)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0 16:41

第一講

  [康德《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第一節最後一段說到當實踐的理性修明其自己的時候需要求助於哲學。理性需要反省﹐反省就是哲學。哲學可以到處反省﹐但需要反省的時候﹐反省得不一定恰當。道德哲學多得很﹐大體都不成一個哲學。所以﹐康德說要從通俗的道德哲學轉至道德之形上學。

  「從通俗的道德哲學轉至道德之形上學」﹐這是第二節的總題目。這個總題目的意義在第二小段。[案:牟宗三先生譯註《康德的道德哲學》﹐第三七頁起。以下只標頁數。]第二小段節標題是: 「論道德底形上學之必要:從通俗的實踐哲學進至道德底形上學」﹐第二節總目的題意就在這一段。

  通俗的一般哲學不中肯。西方講ethics的多得很﹐我最不喜歡看。誰喜歡看西方人講ethics呢?古希臘有兩派﹐一派是快樂主義﹔一派是嚴肅主。古希臘道德有這麼兩派﹐但希臘哲學的重點也不在這裡。希臘哲學的重點在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他們講道德哲學沒有光彩。

  希臘講ethtics有兩派﹐雖然沒有光彩﹐但有些地方還是中肯的。到現代倫理學也源自這兩派﹐這兩派是西方講道德哲學的兩個根。一派是伊璧鳩魯。伊璧鳩魯轉到現代的功利主義。他們也講理性﹐但理性是工具。講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說到幸福就不離開結果﹑經驗。這一派我不喜歡看。另一派是直覺主義。休謨講到底不是功利主義﹐但他的底子也是經驗主義。

  理生主義太硬太嚴肅。

  以前英國有一個Broad﹐比羅素晚一點﹐他不是羅素的學生﹐算是羅素的同好者﹑同路人。他是分析的頭腦﹐這種頭腦不能講道德的﹐分析力非常強﹐但沒有用。他也講道德﹐講五類道德。功利主義﹑康德等等﹐他都講到了﹐但講的都不對。

  以後還有摩爾(Moore)﹐他是實在論﹑直覺主義。他不是從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講﹐他從分析good(善)開始。分析的結果是good不能下定義﹐那麼﹐good怎麼來的呢?最後是不可說﹐這個「善」不可思議。

  講道德不能以good為首出。憑空問甚麼是善﹐這種頭腦必定落到對象上﹐把「善」看成是個規定詞﹐以謂述主詞的狀態。這條路轉來轉去一定回到柏拉圖傳統。這種思路以善的概念為首出﹐以ontological perfection(存有論的圓滿)來define goodness(規定善)﹐這是西方柏拉圖下來的一個老傳統。以存有論的圓滿來規定善﹐這是柏拉圖的思想﹐依柏拉圖的思路﹐每一個存有都有它的相當的圓滿性﹐「相當的圓滿性」是比較的說﹐柏拉圖的學說有所謂「最高善」﹐每一個存有都分得最高善的幾分之幾。所以﹐最高善最圓滿﹐你分得多﹐就多一點圓滿﹐分得少﹐就少一點圓滿。走這條路的結果就是以存有論的圓滿規定善﹐這個是不行的。

  摩爾分析這個善﹐說善不可思議﹐不能下定義﹐結果還是落到這條思路上來﹐從一個謂詞﹐謂詞謂述一個東西﹐這是從對象上想。這種思路沒有甚麼結果的﹐分析的結果一定是回到柏拉圖傳統。你從眼前的經驗說﹐經驗上當作一個事例﹐有這樣的狀態﹐有那樣的狀態﹐你可以說這個有好的屬性﹐那個有好的屬性﹐這是從經驗上看。從經驗事例看﹐你說這個地方是善﹐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它又不是善﹐那麼﹐究竟「善」在哪裡呢?所以﹐順著這條路一定回到傳統理性主義講道德。這個理性主義不是康德所講的理性主義﹐是西方傳統的理性主義。康德扭轉這個傳統﹐一定要把它扭轉過來。

  摩爾還是順著西方傳統的那條路﹐結果是善不能下定義﹐不能define goodness。不能define goodness﹐但又不像柏拉圖那樣歸到一個idea﹐也不能像直覺主義那樣﹐那麼我怎知道這個東西是善呢。一定需要靠主觀方面一個能力﹐這個能力就是直覺。但是﹐這仍然沒有交待﹐還是沒有解決問題。所以﹐這種問題就是康德提出的通常理性。通常理性不可靠的。中國人也不走這樣條路。但是﹐哲學家考量道德的原則﹐進到需要哲學了﹐哲學家就瞎想﹐離開了通常的理性﹐岔出去﹐這就叫歧出。所以﹐在英國讀書的學生頭腦不會轉彎的。有宗教信仰的人頭腦轉不過彎來。實在論的頭腦不能轉彎。對這種人沒有辦法﹐這種人不能交談的。對這種人要用禪宗的辦法﹐禪宗的辦法就是棒喝。你跟他談﹐他頭腦不能轉彎﹐膠著在那裡﹐在這個時候就要停止交談。有時候是可以談的﹐通過交談可以溝通﹐但頭腦不能轉彎的時候﹐一定要用禪宗棒喝。

  康德扭轉傳統。他的《實踐理性底批判》第二章講實踐理性的對象﹐實際理性的對象就是善﹑惡。善就是我們所好的對象﹐這就是中國人所謂好善﹔惡就是我們討厭的對象﹐所惡的對象﹐這就是中國人所好善﹔惡就是我們討厭的對象﹐所惡的對象﹐這就是我們所說的惡惡。好善惡惡。這一章很簡單﹐康德幾句話就給你轉過來了。康德說不能以善是甚麼作為首出﹐一定要以道德法則為首出。你先解答道德法則是怎麼建立的。道德法則建立起來了﹐由道德法則決定甚麼是善。遵守道德法則而行就是善﹐不遵守道德法則就是惡。那麼﹐道德法則從哪裡來呢?道德法則就是無條件的命令。譬如說﹐我不應當說謊就不應當說謊﹐不能問為什麼不應說謊。一問為什麼﹐就落到經驗﹐落到經驗就有條件﹐不能是無條件的。這就叫做categorical imperative[定然律令]。這個律令從我們的善的意志(good will)而發。所以﹐康德以good will作首出。善的意志為首出﹐它發出這樣的道德法則來﹐它就是善。這個就是意志的自律。意志的自律就發出這樣的道德法則﹐那麼﹐我們的行動就必須依照這道德法則而行﹐沒有別的條件﹐你願意這樣做要這樣做﹐不願意這樣做也要這樣做﹐非如此做不可。所以﹐道德法則對於我們是一個命令。這個命令有甚麼難了解呢?道德法則就是命令嘛。為什麼道德法則對我們是一個命令呢?因為我們一般感性的生命當然不喜歡它﹐所以它對我們的感性生命就是一個命令。你願意做要做﹐不願意做也要做。這就是中國人所謂「性分不容已」﹐儒家講「性分不容已」﹐也就是義不容辭。義不容辭﹐這不就是自律嗎?這就是儒家的思想。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0 16:43

  假如你不首先了解甚麼是道德法則﹐甚麼是意志的自律﹐你憑空想What is good?(甚麼是善?)你說你good﹐我說我good﹐找來找去﹐最後還是落到柏拉圖的善的idea。這種思路一定要扭轉過來﹐康德一下子就轉過來了。中國儒家一開始就是這種自律的思想。依西方說才說是扭轉﹐因為西方古希臘柏拉圖傳統就是以善之概念為首出﹐到康德才扭轉過來。中國從儒家孔孟開始就是自律﹐中國人很容易懂。後來到朱夫子岔出去﹐朱夫子以知識的態度講道德﹐那就岔出去了。在先秦﹐孔孟就是以道德法則為首出﹐荀子就不夠了﹐所以﹐荀子不是正宗的儒家。

  康德一定要扭轉過來﹐所謂扭轉過來﹐就是不能以善為首出。一定要先了解道德法則﹐以道德法則的概念為首出。道德法則從哪裡發呢?從意志的自律發。這個不就是儒家的路嗎?這個很明白呀。所以孟子講性善。孟子講性善根源在孔子講仁﹐仁來決定善。假若你離開仁﹐往對象方面想﹐想對象的謂詞﹐哪裡找善呢?這種頭腦很怪的。在中國沒有甚麼扭轉不扭轉﹐它就是通常的理性﹐一向都是這樣。以仁作決定﹐甚麼事應當做﹐甚麼事不應當做﹐這很容易。所以﹐孟子講良心﹐王陽明講良知﹐都是這個意思﹐這個有甚麼麻煩?哪裡像柏拉圖那種講法?柏拉圖那種講法是把它當作知識的態度。

  後來朱夫子歧出了。我為什麼判朱夫子是別子為宗?因為朱夫子就是以知識的態度講道德。朱夫子講格物窮理﹐講道問學﹐就是以知識的態度講道德。以知識的態度講道德就是岔出去了﹐就是走西方人的那條路。西方人柏拉圖傳統是先有的﹐康德的型態是後來扭轉的。在中國正好相反﹐中國的路﹐康德那種型態是後來才有的。你看﹐先秦孔孟﹐後來王陽明﹑陸象山﹐講一大套﹐哪裡有先講甚麼是善?他直接講良知﹑天理。

  朱夫子把知識與道德混在一起﹐以知識的態度講道德。他還有一個觀念﹐就是把一般的教育與內聖之學混在一起。朱夫子就是這兩個「混」。一般的教育也叫做教化﹐兒童教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一般教育不是宜正的內聖之學﹐內聖之學就是康德這個地方[案: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第二節第二小段]所說的道德底形上學。一般教育是知識﹐以知識的態度講道德是不行的。整個人來說﹐我需要道德﹐也需要知識﹐這沒有錯﹐但是﹐你不能以知識講道德。

  先秦儒家沒有「內聖之學」這個詞。孔子提出「仁」這個觀念﹐到孟子講性善﹐以至《禮記》講士﹐從士往上是賢﹐再往上是聖。儒家學問這一套不是一般教育。從「士」開始﹐但士不是一般的教育。現在一般的教育﹐不要說小學﹐一般的知識分子﹐就是當了博士﹑專家﹐也不是士呀﹐頂多是一個專家的知識分子。現在的大學教授沒有用的﹐所以毛澤東瞧不起那些教授。他們只有專家的知識﹐毫無用處﹐算不上一個士。儒家從孔子開始到戰國所說的「士」﹐講儒行﹐那都是豪傑之士﹑特立獨行之士。你真正要符合儒行的條件﹐按《禮記》﹑〈儒行〉由面講的﹐那可難得很。他宜正能獨立。不管天下太平還是不太平﹐他都是獨立的。大廈要垮下來了﹐他能獨立支撐。所以﹐中國人重視豪傑﹐不重視英雄。西方人不重視豪傑﹐重視英雄。拿破崙﹑亞歷山大這一類的﹐都算是英雄。在中國歷史上﹐唐太宗﹑漢高祖﹐這都算是英雄﹐這個在儒家是瞧不起的。所以﹐朱夫子瞧不起漢高祖﹑唐太宗﹐就是這個道理。究竟怎樣算是豪傑﹐怎樣算是英雄﹐這個唐[君毅]先生分別得最清楚。(編者按﹐見唐先生〈孔子與人格世界〉  http://club.cat898.com/newbbs/di ... d=32&id=1017140  一文)。

  儒家內聖之學是相應著孔子所語仁者﹐《禮記》所言士﹑賢﹑聖﹐這一串學問﹐它就不是一般的教育。在這個立場上講﹐你要表示這一種行為的道德﹐你就不能以知識的態度講﹐不能從道問學講。你站不起來﹐你道問題越多越壞。

  假若你了解這個意思的時候﹐你就知道訴諸通常的理性來了解道德是很容易的。了解道德就是了解我依照道德原則應當行或者不應當行﹐這很容易的﹐一般人很好能把握這個。加上哲學也不能有另一個原則出現﹐也不能有另一條路。哲學只能使這個明確。所以﹐道德哲學不能以good這個概念為首出。一定要首先了解道德法則怎麼來﹐從道德法則一定要講到good will﹐good will ﹐因為它自律。這就是康德下面一段文章要講的﹐我給你們先做一個綜述。

  儒家講moral law(道德法則)從「仁」來﹐根據仁來顯。離開這個仁﹐在外面沒甚麼東西是善﹑甚麼東西是不善﹐你不能這樣問。所以﹐存有論的good是不通的。相應著仁﹑士﹑賢﹑聖而說的儒家內聖之學就相當於康德的道德底形上學。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0 17:10

  道德哲學多很很﹐以善的概念為首出的﹐毫無道德﹐粘牙嚼舌的。所以﹐康德要從通俗的道德哲學轉至道德底形上學。這個地方所說「形上學」是一個借用﹐要注意﹐道德底形上學不是moral metaphysics﹐道德底形上學的意思就是講道德的純粹的部分﹐先驗的部分。這個地方所說「形上學」是借用﹐等於《純粹理性之批判》講對於時間﹑空間的形而上的解釋﹐他這裡說的「形上學」就是形而上的解釋的意思。就是這裡說的「形上學」就是形而上的意思。就是metaphysical exposition of morals。這還是講道德啦。為什麼說是「形上學」呢?因為這是純粹的﹑先驗的﹐這就叫做形上學。假如經驗的﹑不純粹的﹐有感性混雜的﹐那就是形而下的。

  道德底形上學﹐中文這個「底」字用得很好﹐也可以用「之」字﹐「之」字的意思輕一點。但不能用「的」字﹐這裡不是形容詞。假如我們用「道德的形上學」,﹐moral就是形容詞。「底」﹑「之」﹑「的」三個字民國以來混用了﹐有時候馬馬虎虎也可以了﹐但有的地方要區分清楚。「底」字當副詞用﹐這個在宋儒的文獻裡最清楚了﹐程明道就有「活潑潑底」這句話﹐這「底」字就是副詞。朱夫子拿「之」字作所有格﹐拿「底」字作形容詞。我們現在都混用了。馮友蘭就嚴格遵守朱夫子的用法﹐「底」字作狀詞﹐「之」字作所用格﹐「的」字作形容詞。從宋朝就如此。我們現在平常都混用了﹐但翻譯的時候就要小心﹐到需要的時候就要嚴格了﹐要表達清楚。

  「道德底形上學」不同「道德的形上學」。道德的形上學是講形上學﹐不過這個形上學是以道德的進路(approach)來建立。形上學以存有論﹑宇宙論作主﹐在道德的形上學中﹐存有論﹑宇宙論是由moral approach 來建立﹐通過道德的路往裡進。道德底形上學是講道德的純粹的先驗的部分﹐不與經驗的東西混雜。這就是照體獨立。你要講應用儒理學﹑人類學﹐那麼就需要涉及到經驗界﹐那就不是純粹的。

  我們說對時間﹑空間作形而上的解釋﹐也可以叫做對時間﹑空間作體的解釋。超越的解釋就是用來解釋。這個不是我的發明﹐以前大陸的康德專家(編者按:指鄭昕)就作出這種區分。首先把「體」提出來。道德的體就是道德的自性。「自性」是佛學的詞語。道德之所為道德的那個體﹐照體獨立。譬如﹐你要了解邏輯﹐你就首先要了解邏輯的自性﹐邏輯的體不是應用邏輯﹐也不是方法論。所以﹐你要了解邏輯也要照體獨立。一個邏輯﹐一個道德﹐都需要照體獨立。終極的東西﹐最後的東西﹐都要用這個辦法。

  還是是我們思考中的一個體﹑最後的東西。道德是我們行動中的一個體﹑最後的東西。就是這兩個終極的東西。從還是這個終極的東西出來的數學﹑幾何﹑自然科學。圍繞邏輯這個中心﹐知識論﹑數學﹑幾何﹑近代科學﹑物理學﹐發展成一大套。道德也是一個中心﹐環繞道德這個中心﹐直接出來的就是靈魂不滅﹑最高善﹑上帝存在﹑意志自然律。這是從康德的系統說﹐總起來就是道德的神學(moral theology)。假如照儒家說就是道德的形上學。這就是兩個中心(center)。上帝不是中心﹐上帝是從道德這個中心放射出來的﹐你要根據這個中心才能進入上帝。從這個中心出發﹐那個觀念關涉到上帝呢?就是最高善。要通過最高善這個觀念才可以進至道的神學。

  兩個中心﹐很簡單。一般人的哲學就是他的反省沒有就最簡單的進行反省﹐所以岔出去了﹐說一些不中肯的話。了解邏輯﹑道德都很簡單﹐家常便飯。假如你走英國人那條路﹑走柏拉圖那條路﹐永遠不能了解。所以﹐我說邏輯有邏輯的自己﹐邏輯的自己不可以符號化的。符號化出來的系統是成文法﹐符號化的系統可以多﹔﹔邏輯的自己不能符號化。他們說多元邏輯﹐多元邏輯不是說有好幾個邏輯啦﹐只能說有好個邏輯系統。他們把邏輯系統當成邏輯。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0 17:38

  通俗的道德哲學﹐也就是通俗的實踐哲學﹐它沒有達到道德底形上學這個程度﹐雜七雜八混過去﹐亂七八糟的。這裡說說﹐那裡說說﹐不中肯。所以﹐康德這裡(三八頁)有一段話:

『我們只須一看道德學家們在那種被大眾所喜受的樣式中之試作﹐我們將在一奇異的混雜中一會兒是見到人性底特殊構造(但偶爾也包含有一般地說的理性的人性之觀念)﹐一會兒又見到圓滿﹐一會兒又見到幸福﹐這裡見到道德感﹐那俚又見到敬畏上帝﹐見到關於這個有一點﹐關於那個亦有一點﹐但他們卻終未問一問:道德底原則究竟是否可在人性底知識中去尋求﹐(這人性底知識我們只能從經驗中得之)﹔而如果不是如此﹐如果這些原則一起皆只能脫離每一是經驗的東西而先驗地見之於純粹的理性概念中﹐此外更無他處可求﹐甚一點也不要在他處求﹐如是﹐則毋寧應當去採取這方法﹐即「使這工作當作純粹的實踐哲學﹐或當作道德底形上學(如果一個人可用這如此易受反對的一名稱時)﹐而成為一各別的研究」這方法﹐去使它因其自己而達於完整﹐並且去要求那意願通俗討論的大眾(世人)去等候這工作底成果。

康德《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

這一段批判一般通俗的實踐哲學。康德最討厭這些通俗的實踐哲學﹐它們既不抓住道德的體﹐又想通俗化。康德下文就講如何達致通俗化。通俗化要深入淺出﹐這個深入淺出談何容易呢?台大以前有一個教授講綜和倫理學﹐這裡說一點﹐那裡說一點﹐那不算綜和﹐那是雜家﹐混和主義﹐混和跟綜和不同的。

  我先把題目所牽連到的問題給你們講明白﹐下面我們看康德的原文.[案: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

  第二節頭一段先表明:道德不能依於經驗﹐也不能依於範例﹐它是先驗的原理。因為道德法則從意志自律說﹐從good will發的道德法則是無條件的﹐不應當說謊就是不應當說謊。這是從理性上講的﹐不能看經驗上是不是好﹐所以說不能依於經驗。這個在中國儒家最容易了解﹐只不過沒有康德那些名詞罷了。所以﹐王陽明講良知﹐從良知建立天理﹐你朱子講道問學﹑格物窮理﹐從格物窮理這裡建立道德法則﹐那個道德法則建立不起來的。所以﹐陽明對於朱夫子是一個扭轉。依王陽明﹐道德法則是良知決定﹐所以說良知之天理。王陽明扭轉朱子﹐你朱子說要道問學﹐道問學就是要參考古今聖賢﹐看看古人經典怎麼講﹐要格物窮理﹐那麼﹐你那個道德法則永遠建立不起來。王陽明說良知決定﹐一下子扭轉了道問學的路﹐這個扭轉非常深刻。

  王陽明說良知決定﹐他舉了兩個例:舜不告而娶﹐武王未葬而興師。所以﹐只有王陽明才可以了解孟子的思想。王陽明是明朝人﹐比康德早﹐康德是晚輩後生。「舜不告而娶」這照常理講是不合法的﹐怎麼能隨便結婚呢?但是﹐舜如果告訴他父母﹐他父母一定反對。這個時候去問誰呢?往哪裡找根據呢?這個靠自己決定﹐靠良知決定。這個良知的決定就是現在存在主義所言「存在的決斷」。「存在的決斷」這話可以用的﹐存在的決斷就是不能參考任何人﹐也沒有成例可參考﹐這道甚麼問學呢?這不是很簡單嗎?一下子給你轉過來了。

  依存在主義﹐宗教信仰的問題﹑愛的問題﹐要靠你自己存在的決斷﹐你不能問別人﹐問別人沒有用﹐問你的老師﹑朋友﹑父母都沒有用﹐每一個人都要從頭來﹐要自己決斷。這個自己決斷就是:is or not。或此或彼。但是﹐講道德的決斷發自良知﹐這是存在主義達不到的。存在主只講存在決斷﹐並沒有講存在的決斷發自哪裡。所以﹐存在主義還是不見道。它對實際的人生的感受是有一點﹐海德格爾的哲學裡面沒有道德的成分﹐是雜牌哲學﹐粘牙嚼舌﹐毫無道理。現在年輕人都喜歡這個。

  康德這種道德就是通常理性﹐但現代人不懂﹐越講越糊塗﹐這就叫做學究的蒙蔽﹑學院的蒙蔽﹐這就是哲學家的糊塗。所以﹐康德哲學訴諸通常理性﹐儘管他講得那麼專門﹐他沒有與通常理性不同的地方。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0 18:04

  下面一段文章你們自己看﹐這段文章不容易了解﹐儘管依照無條件的命令而行也許現實上很少﹐也許沒有﹐現實上的行為都是有條件的。投桃報李已經是最客氣的了﹐哪裡有無條件的呢?但不能說現實上沒有就不當該如此。道德就當該如此﹐現實上有沒有是另一個問題﹐是你自己不行呀﹐並不是那個道理是不對的。所以﹐康德這個地方說道德法則當該如此無條件地命令。至於如何實現這個道德法則﹐這個道德的動力問題康德講得不夠﹐但是﹐我們道德行為當該這樣做﹐康德所講沒有問題﹐你不能說現實上沒有就不當該如此﹐儘管現實上都是有條件。

  你們看最後兩段﹐卅五﹑六頁。這兩段總括前面所說。

『當我們再進一步復說:除非我們否認道德底概念有任何真理性或有任何涉及﹐涉及於任何可能的對象﹐否則我們必須承認它的法則必不只是對人妥當有效﹐且對一般地說的一切理性的存有亦妥當有效。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

「它的法則」意即道德法則﹐這個有絕對的普通性﹐它不限於人類﹐它涉及一切理性存有。這種觀念中國人不太講﹐但講原則﹑法則也不是限於人。雖然沒有康德這種詞語﹐但這些意思都有。《論語》云: 「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仁」不限於我們人﹐也不限於孝悌。表現仁最親切最基本的是孝悌﹐但仁並不限於我們人﹐「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最後是天地萬物為一體。中國人雖然沒有康德那些抽象詞語﹐但這些意思不是都有了嗎?

『不只是在某種偶然的條件(情況)下妥當有效﹐且也是具著絕對必然性而妥當有效:當我們進一步這樣說時﹐那是很清楚的﹐即:沒有經驗能使我們甚至去推斷出這樣確然性的法則之可能性。因為我們有何權利能把那「或許只在人類底偶然條件(情況)下成為的事物﹐當作每一理性存有之一普通的箴言﹐帶進無局限的尊敬中呢?」[因為有何權利我們能把某種只在偶然的人類的情況下妥當有效的東西帶進無限制的尊敬中呢?---依拜克譯。]或如果我們的意志底決定之法則只是經驗的﹐而且不完全先驗地從純粹而亦是實踐的理性中取得它們的根源﹐則那些法則又如何能被看成是一般地說的一切理性存有底意志底決定之法則呢?[又如何能被執持為是一般地說的一理性存有底意志底決定之法則﹐以及當我們是理性的存有時﹐亦是我們自己底意志底決定之法則呢? ---依拜克譯。]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卅五﹑六頁』

這一段是說道德法則不依於經驗。這裡「道德」作「morality」講﹐道德法則是絕對必然的。平常都是有條件的﹐馬馬虎虎。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0 18:30

  接下去最後一段講道德不依於範例。範例:example。這個也是照體獨立﹐思想解放出來﹐從現實的拘束中解放﹐從經驗中解放出來﹐我們不為經驗的情況所限。範例也是經驗﹐在經驗範圍之內。這兩段文章很真切﹐這些話是能算數的。這些文章一定要翻譯出來。平常你們自己看英文﹐你們不一定能看得懂﹐就是你明白了意思﹐你也不一定能表達出來。所以﹐我費很大勁把康德這本小冊子翻譯出來。我一句一句從頭到尾看一遍﹐平常人哪裡花這些功夫?總是這裡讀一句﹐那裡讀一句﹐望文生義﹐靠自己的聰明聯想了解一點﹐不能說你的了解都是錯的﹐大體還是能了解一點。所以﹐要有可靠的中譯本。

『又﹐再沒有任何事能比我們想從範圍裡引申出道德﹐更是道德之致命傷。因為擺在我面前的每一道德範例其自身必須首先為道德底原理所測驗﹐看看它是否值得充作一原始的範例﹐即是說﹐充作一範型﹐但它決不能有權供給那道德底概念。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第卅六頁』

「我們想從範圍裡引申出道德﹐更是道德之致命傷。」這當然說得很正確。就是說﹐你不能依靠於範例。那麼﹐甚麼是範例呢?譬如說聖子耶穌作為一個範例。在我們中國聖人孔子作一個範例。釋迦牟尼佛作一個範例。這個還是限於聖子﹑限於孔子﹑限於佛。那麼﹐我們還可以問﹐他為什麼能做聖子呢?聖子以甚麼作標準呢?為甚麼拿他作楷模呢?聖子之所以為聖子節標準在哪裡呢?就是他能夠把無條件的命令實現到他的生命中﹐還是要靠理性上所建立的道德法則。孔子之所以為孔子﹐我們為甚麼立孔子為一個範例﹐以孔子為師呢?也是因為他能夠實現那個仁﹐佛也是氓此。所以﹐結果你只要了解那個體。立一個範例﹑立一個師﹐那是教化上的作用。所以﹐所謂師﹐這是於人類現實上﹑文化發展上﹑教化上不能沒有一個標準。這個地方表示你講的哲學道德不能空講。有人能體現呀。假定你講的這些都是永遠沒有的﹐你講那樣一大套道德擺在那樣幹什麼?它可以體現出來﹐不是妄想。但是﹐當我們在理解他能夠體現後面的那個體﹐我們要了解這個體。了解這個體的時候﹐就要把這個[範例]拉掉。這個精華就是禪宗所說的呵祖罵佛﹐詆毀經典。你要成佛就要把你腦袋裡的候拉掉﹐否則它成了你的障礙﹐你就不能成佛。這個地方﹐佛就是一個example。這種道理得透闢。禪宗的呵祖罵佛就是這個意思﹐就是說你不要為這個範例所限﹐而且道德也不是依靠範例建立﹐道德之建立最終還是靠道德法則。所以﹐康德說: 「再沒有任何事能比我們想從範例裡引申出道德﹐更是道德之致命傷。因為擺在我面前的每一道德範例其自身必須首先為道德底原理所測驗」。就是聖子耶穌也要拿道德原則來測驗。道德原則是體﹐道德首先要從體建立﹐你不能從耶穌那樣建立﹑不能從孔子那裡建立。因為耶穌﹑孔子是現實生活中的人﹐有現實生活的限制。這才道理很容易了解﹐但表達不容易表達。所以﹐文字要嚴格﹐要訓練。

  康德說道理範例「決不能有權供給那道德底概念。」那麼﹐誰有權呢?good will才有權。康德接著說: 「即使四福音書中的獨一聖子﹐在我們能承認祂是聖子以前﹐也必須先與我們的道德圓滿之理想作一比較。」耶穌作那麼大的犧牲﹐上十字架﹐基本對於現實毫無所顧及﹐當然接近道德的圓滿﹐所以我們才承認他是個聖子。康德這話很厲害﹐這就是說在聖子之上有一個道德圓滿之理想﹐這個從理性上發﹐來籠罩你﹐並不是把聖子擺在上面。這個講法宗教家聽起來會不高興。不單單是聖子﹐上帝也如此。上帝之所以為上帝﹐我們說衪無所不知﹑無所不能﹑無所不在﹐還是依於我們的道德理想的圓滿﹐從理性上考慮。宗教家聽了當然不高興﹐照基督教的說法﹐耶穌不是人﹐是神﹐受上帝的差遣。

  康德還有一本書: 《理性範圍內的宗教》﹐這本書你們可以看看﹐把它翻譯出來。那本書我沒有仔細看。(按牟先生翻譯之此書第一章收入《圓善論》)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1 03:51

  康德接著說:

『所以衪自己說: 「為什麼你們稱[你們所看見的]我為善?除了[你們所看不見的]上帝而外﹐無有配稱為善[善底模型]者!」但是我們又從那裡得有上帝底概念以為最高善呢?這簡單地說來﹐只有從道德圓滿之理念而得之﹐這道德圓滿之理念乃是理性所先驗地構成者﹐並且不可分地與一自由意志底概念相連繫。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第卅六頁』

「無有配善」之「善」就是善底模型﹐這個觀念從柏拉圖來就是善的idea。照康德的說法﹐這個善的idea從哪裡講呢?從我們的自由意志講。康德的講法跟柏拉圖不一樣。你說上帝是最高善﹐我們又從哪裡決定上帝是最高善呢!簡單地說﹐只有從道德圓滿之理念而得有之。把道德圓滿之理念純粹化﹐它就是上帝。上帝就是這樣來的﹐這很可以理解﹐事實此就是這樣。宗教家不是這樣講對宗教家來說﹐不能講理的﹐這昃信仰﹐是情感的問題。他要這樣﹐你沒有辦法﹐唯有方便。所以佛教很聰明﹐它說方便眾生。這就是權。依佛教判教﹐這是權教﹐小乘。「權」就是方便﹐以利眾生﹐眾生這樣方便﹐你就這樣講﹐這是好事﹐也不是壞事。但不能狂熱﹐宗教狂熱殺人﹐那就是壞事﹐那違反上帝道德圓滿的理念。

  「道德圓滿之理念乃是堙性所先驗地構成者」這句話很重要﹐可圈可點。道德圓滿的理念從哪裡來呢?這個不是像柏拉圖那個講法﹐不是屬ontological being。依康德﹐這是我們理性的先驗的構成﹐它從自由意志發。「道德圓滿之理念乃是理性所先驗地構成者﹐並且不可分地與一自由意志底概念相連繫。」這兩句話就是從柏拉圖轉過來﹐徹底扭轉﹐你要光說「道德圓滿」之理念﹐柏拉圖也可以講﹐道德圓滿的理念大家都可以講﹐那是存有論地講﹑客觀地講。柏拉圖是客觀地講。主觀地講就是從意志自律講﹐從我們人類理性的先驗構成看﹐不從ontological being看。這是帶關鍵性的話﹐要了解恰當﹐所以需要疏解。道德圓滿的理念有好幾種講法﹐康德在《實踐理性底批判》都列出來了。

『模倣﹐在道德中﹐畢竟毫無地位﹐而範例則只可供獎勵之用﹐就是說﹐它們可使「法則所命令的事之可行性」為無可疑﹐它們使「實踐規律所更一般地表示者」成為可見的﹐但它們決不能使我們有權把那存於理性中的真正根源的東西置諸不理﹐而只憑範例去指導我們自己。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第卅六﹑七頁』

模倣要根據法則﹐就暴露無遺要歸到意志的自律﹐這是往底的解放。「範例只可供獎勵之用」﹐這就表示說我講這個道德不是掛空的。人家能﹐我怎麼不能呢?這就是孟子所說「人皆可以為堯舜。」堯舜能﹐我為什麼不能呢?堯舜作為一個範例就是對我的一個獎勵。堯舜能﹐我也能﹐這不就是獎勵嗎?就是鼓勵啦。這句話講得很好﹐真是大哲學家﹐講話有經典性。孟子靠他的智慧﹐幾千年就這樣說出來。康德是哲學家﹐是思考。孟子不是哲學家﹐是聖人。

  「法則所命令的事之可行性」不是一句空話﹐可以實踐出來﹐大體實踐出來就成為可見的。儘管現實上不容易有這種行為﹐大體都是有條件的﹐但不是絕對沒有。有範例就表示這是可見的﹐少是少﹐但不能說沒有可行性。馬克思罵康德的道德哲學是德國小資產階級軟弱無能的夢想。壞人才說這種話。馬克思認為現實上沒有這種道德﹐只是軟弱無力的小資產階級在做夢。這是共產黨罵人的話。

  下面是第二段﹐講道德底形上學之必要﹐從通俗的實踐哲學進至道德底形上學﹐這是我剛才講過的。把這兩段表達完了﹐進到第三段論法則對於意志之命令﹐這才正式講到道德法則。道德法則對於我們是一個命令。論及命令﹐你首先要了解甚麼是定然律令﹐甚麼是假然律令。有條件的就是假然律令﹐投桃報李就是假然律令。第三段就是正文﹐從此以後都是正文。《原則》這小冊子第一節第二節都是分解的﹐第三節是批判的。分解就是一定的﹐批判甚麼呢?就是批判「自由」這個概念。自律不就是自由呀﹐從自律可以進到自由。講自律﹑講道德法則﹑講律令﹐這些都屬於分析的。照康德講﹐分解的就是必然的﹑一定的﹑不可移的。只有「自由」這個是不能證明的﹐所以需要接受批判的考察。自律必須被假定﹐這是批判哲學的本事。

  《實踐理性底批判》也有分解部﹑也有辯證部。批判就是辯證部﹐分解是一定的。《純粹理性底批判》也如此。所以純粹理性分解部就叫做「真理底邏輯」(logic of truth)﹐辯證部叫做「虛幻底邏輯」(logic of illusion)。有illusion的地方才需要批判。批判就是抉擇﹐用佛教的詞語說也就是料簡。「簡」不是簡單的簡﹐這個簡是簡別﹑簡擇。批判考察就是衡量。

  《實踐理性底批判》正式作批判﹐《原則》這本小書主要是分解﹐是一個預備工作。所以﹐你要讀《實踐理性底批判》﹐先要讀這本小書﹐《實踐理性底批判》那部書分解的份量很少﹐主要是做批判的工作﹐《原則》這小書批判的部分少﹐主要是做分解的工作。

(第一講完)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1 04:41

第二講

  客觀法則對人類的意志是一個命令﹐就是強制的意思﹐但是對於聖意﹐或者對於神意﹐它沒有命令的意思﹐也沒有強制的意思。聖意﹑神意也要遵循道德法則﹐但是﹐它是自然的﹐沒有命令的意義。這個境界就是儒家所說的「堯舜性之也。」《中庸》所謂「自誠明謂之性」也是這個意思。《中庸》又說「自明誠謂之教」﹐「明」是後天做工夫。《孟子》裡面說:「堯舜性之也﹐湯武反之也。」「反之」是什麼意思呢?就是經過一個自己的逆覺返回到我的本性﹐要經過一個工夫的過程﹐堯舜就不要經過這個過程﹐這是將最高的境界寄託在堯舜上﹐事實上有沒有堯舜且不管它﹐但儒家總有這個境界。那樣﹐在康德的道德哲學裡面﹐這個就屬於聖意﹐或者神意。神意是divine will ﹐聖意是holy will ﹐這是人達不到的。這個地方顯出中國儒家跟康德哲學的不同呀﹐你不要看這些是空話。在康德看來﹐聖意﹑神意不屬於human will﹐人達不到的﹐只能當一個理想﹐慢慢志一步一步向它接近。你什麼時候能達到呢?永遠達不到。所以﹐這個接近的歷程是無限的。這種思想在東方就屬於漸教﹐漸教不是最高的境界。譬如說﹐唯識宗也是漸教﹐儘管它也說一切眾生皆可成佛﹐關鍵就在這裡﹐所以是漸教。所以﹐《大乘起信論》講阿賴耶有其超越性﹐即是真心﹐一定要講頓教。儒家也是頓教。在西方﹐康德屬於漸教。

  康德區分兩種律令:一種是假然的﹐一種是定然的。假然的(hypothetical)﹐邏輯裡有所謂假然命題﹐這裡是借用。假定如此﹐假話有條件的。定然的(categorical)﹐邏輯裡有所謂定然命題。康德說: 「現在一切律令﹐其發命令或是假然地或是定然地。前者是把一可能行動底實踐的必然性﹐表象為[去達到]一人所意欲的(或至少是一人所可能意欲的)某種其他事物之手段。」行為底實踐的必然性表象為達到某一目的手段﹐這就是假然律令。譬如說﹐你要吃面包﹐你就要有一部製造面包的機器﹐你就必須磨面粉。這就是有條件的﹑假然的。康德接著說: 「後者即定然律令則必是這樣一種律令﹐即『它把一個行動表象為其自身即是必然的﹐而並沒有涉及任何其他目的﹐即是說﹐把它表象為客觀地必然的』這樣一種律令。」定然律令把一個行動表象為其自身就是必然的﹐不是達到某個結果的一個工具﹐也不是有甚麼理由﹐非這樣做不可。譬如說不應讓說謊就不應該說謊﹐不應該說謊本身就是必然的。假如你那個必然性是達到目的的手段﹐這個必然性是主觀的。定然律令所命令的行動本身就是必然的﹐那就是說它是客觀的必然的﹐任何人都當讓如此﹐而且也沒有條件。這就是兩種律令﹐這種說法是很容易了解的。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1 05:27

  下面一段很難翻譯﹐康德說:

『因為每一實踐法則皆可把一可能行動表象為善的﹐並且因此﹐對於一個依理性而為實踐地可決定的主體而言﹐又可把它表象為必然的﹐所以一切律令都是公式﹐即「決定一行動」的那公式﹐這行動乃是依照一個「在某方面為善」的意志底原則而為必然的者。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第四十四頁』

這一段是依阿保特(Albott)的譯本﹐最後一句依拜克(Beck)的譯本有不同﹐拜克譯作:「這行動乃是因著一個『無論如何(在任何方面)總是善』的意志底原則而為必然的者。」拜克的譯文說得太狹﹐這個說法是就定然律令講﹐定然律令所決定的那﹑個意志就是在任何方面總是善。假然律令就不一定。假如律令所決定的意志之為善是相對的有條件的。所以﹐在這個句子中阿保特翻譯的「在某方面為善的意志」是對的。因為這裡康德說的是一切律令﹐這個「一切律令」是非定然律令﹑佔據律令都包括在內的。你們看﹐康德接下去就說:「現在﹐如果這行動之為善只當作達到某種別的東西之手段而為善﹐則這律令便是假然的。」這行動一方面是善的﹐一方面又是必然的呀﹐如果這行動只當作達到某種別的東西的手段﹐則這律令是假然的。這律令是假如的話﹐那樣﹐你這個原則決定的意志就是「在某方面為善」的。從這一句的意思看來﹐上一句口保特譯「在某方面為善」是對的。因為拜克譯做「無論如何(在任何方面)總是善」﹐那就成了good will, pure will ﹐那就成了定然律令了。

  「如果這行動之為善是只當作達到某種別的東西之手段而為善﹐則這律令便是假然的。」這一句說明假如律令。下一句就是說明定然律令﹐康德說: 「但是﹐如果這行動被表象為其自身即是善﹐而且因此﹐藉賴著意志之原則﹐亦被表象為必然的﹐即對於一『其自身即符合於理性』的意志而被表象為必然的﹐則這律令便是定然的。」定然律令所要求的行動﹐首先必須是善的﹐而且其為善是其自身即是善﹐進一步其為必然的是藉賴著意志之原則﹐並且這意志是「其自身即符合於理性」的意志。這兩段分別說明假然律令與定然律令﹐而頭一段是說明一切律令。

  說明定然律令的那個句子我是衣據巴通(Paton)譯而譯。巴通的譯是對的﹐而且簡單一點。依阿保特的譯法就不對﹐阿保特的譯不通的﹐阿保特對康德原文沒有看懂﹐而且他這個地方的錯譯不是一個小錯。依阿保特譯是如此: 「如果這行動的被思議為其自身即是善﹐因而結果亦就是被思議為必然地是一個『其自身即符合於理性』的意志之原則﹐則這律令便是定然的。」阿保特把「必然的」譯做副詞「必然地」﹐那是不對的。依巴通譯「必然的」﹐意思是行動一方面其自身是善的﹐一方面也是必然的。阿保特譯的這個句子不通的。行動不能表象為意志的原則。看起來﹐這個句子詞語安排得很順﹐但義理是不通的。而且﹐那個「必然」原來是形成詞「必然的」﹐是說行動是必然的。阿保特譯做:行動「被思議為必然地是一個『其自身即符合於理性』的意志之原則。」這是不通的。行動怎能成為意志的原則呢?這是一個很重要的句子﹐這個句子說明定然律令的意義﹐這麼重要的句子翻譯錯了﹐影響很大。所以﹐這一類的翻譯我們一定要把它弄明白。

  這一句依拜克譯是: 「但是﹐如果這行動被認為其自身即是善﹐而且因此﹐亦被認為是在一『其自身即符合於理性』的意志中如此意志之原則之為必然而為必然的﹐則這律令便是定然的。」拜克這個翻譯最好﹐很詳細。但從句(clause)很多﹐不容易讀懂。

  這一段分開說定然律令與假然律令。怎麼樣說明假然律令﹐怎麼樣說明定然律令。假然律令的行動之為善不是其自身即是善。凡是行動大家都自以為是善呀﹐為什麼它是善呢?因為它能夠達到我的目的。這是有條件的﹐不是說這個行動本身就是善。行動其自身即是善﹐而且進一步它是客觀的必然的﹐那麼﹐它的那個律令是定然的。這種句子翻譯出來﹐你要是能詳細了解在心中﹐你可以用許多話說出來。要用中文解說﹐可以用許多話說得很親切。康德那裡說的是定義式的話。定義式的是一句話﹐糾集在一起﹐最麻煩的。

  所以﹐開頭一段「一切律令都是公式﹐即『決定一行動』的那公式﹐這行動乃是依照一個『在某方面為善』的意志底原則而為必然的者。」這是籠統的說法﹐不限於依照定然律令而行的那種義務。假定說「在任何方面總是善的」﹐那是就實踐的必然的屬於道德的義務說。接著下面就分開說﹐在什麼情形下﹐你那個律令是假然的﹔在什麼情形下﹐你的行動怎麼樣怎麼樣﹐你那個律令是定然的。假定你的律令是定然的﹐那麼﹐你的行動是依照總是善的意志之原則而為必然的﹐意志是在任何方面總是善的意志﹐因為行動本身就是善。在定然律令這裡﹐就不能說「在某方面為善」。

  所以﹐「善」與「必然的」都有兩方面說。假定這個行動是一個工具﹐那個必然性是主觀的﹐你那個善也只是為達到某種目的而為善﹐所以﹐你那個意志在這方面為善﹐在另方面不一定為善。所以﹐康德那個籠統地說的句子表達得不太好。你要籠統地說﹐就要兩方面都包括在內。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1 08:10

  康德接著說:

『這樣﹐律令是宣布那為我所可能的(或對於我而為可能的)什麼樣的行動必是善的﹐它並且在關聯於一個意志中把那實踐的規律呈現出來﹐這所關聯的意志是這樣的﹐即它並不立即作一行動是單因為那行動是善而作之﹐其所以如此﹐或由於這主體(行動者)並非時常知道那行動是善的﹐或由於縱使他知道它是善的﹐而其格準或許可相反於實踐理性底客觀原則。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第四十五頁』

  這裡所言律令「所關聯的意志」不是pure will ﹐是我們現實上的意志。這現實上的意志它並不立即作一行動是單因為那行動是善的而作之﹐其所以如此﹐是因為我們並非時常知道那行動是善的。這裡所言「知道」不是我們儒家所說良知之知﹐這裡所說的行動不是從良知發的。而且﹐我們現實的意志之格準或許可相反於實踐理性底客觀原則﹐我們現實的意志常常如此。假定你的行動不是依照定然律令而來﹐而是依照假然律令﹐那就需要知識。需要知識以知道究竟那一種做法能達到目的﹐那是很麻煩的。這是我常常不知道的﹐這個需要考慮很多的問題。而且縱使知道甚麼做法是善的﹐你的格準也不一定合符客觀實踐原則。假定這個行動是客觀的必然的善﹐反顯它的是定然律令﹐那麼﹐這個行動一定從良知發﹐從良知決定。從良知決定就不能說「並非時常知道那行動是善的。」良知總是常常知道。所以﹐這段話不是就定然律令說。

  我們現實上的遏志並非時常符合道德法則。假定「並非時常知道那行動是善的」﹐那麼﹐這時候行動一定不是道德行動﹐不是根據道德命令而來的行動﹐需要知識問題﹐這就屬於技術的啦﹐屬於其他的有條件的行動。假定屬於根據道德法則而來的必然的行動﹐那一定從良知發。從良知發﹐那麼﹐良知一定知道﹐因為甚麼是善甚麼是惡﹐由良知決定﹐並不發生「並非時常知道那行動是善的」這樣的問題。我們的意志的格準時常違反實踐理性底客觀原則﹐這種意志是現實的意志。現實的意志時常違反實踐理性底客觀原則﹐這種意志是現實的意志。現實的意志時常違反實踐的客觀原則﹐因為有感性的成分夾雜在內。這不是從良知說的意志﹐用康德的話﹐那就不是pure will, good will 。這些地方需要疏解。下面康德又分開說假然律令與定然律令:

『依此﹐假然律令只說某一行動之為善是對某種目的﹐可能的或現實的﹐而為善。在第一種情形中(即對可能的目的而為善一情形)﹐那律令是或然性的實踐原則﹐在第二種情形中﹐它是一實然性的實踐原則。至於那定然的律令﹐即宣布一個行動其自身即是客觀地必然的﹐而並沒有涉及任何意圖或旨趣﹐即並無任何其他目的﹐這樣的定然律令﹐其他妥當有效是當作一必然性的實踐原則而有效。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第四十五頁』

這一段非常重要﹐基本概念都在這裡。道先﹐從律令對於意志發出命令講﹐這個律令對我們人類的意志是一個命令。人類意志常常有問題的。律令對人類的意志講﹐不對聖意﹑神意講。律令又分開假然律令與定律令兩種。順著這兩律令再往前進﹐分成三種。假然律令分兩人種:一種屬於技巧﹐技術性的﹔一種是精審的。我們的行動時常經過許多考慮﹐考慮怎麼做才合算﹐這當然也要理性﹐但這種理性不一定是道德的。那麼﹐這是屬於精審的﹐技術的就是你要達到一個目的﹐你一定要採用甚麼辦法來達到﹐理性也可按照技術來給你的意志立一個原則﹐但那也不是道德的。第三種是道德的。

  譬如說﹐醫生治病的原則:把病人治好﹐或者把病人弄死。你的目的是把病人弄死﹐那麼﹐你採取什麼手段弄死他﹐要是武大郎的話﹐就叫他吃砒霜。這就是技術問題。康德就舉了醫生治病的例子﹐按照甚麼方面可以使這個人死﹐或者按照什麼方面可以把這個人的病治好﹐這而種情況中那個原則的價值是一樣的。這個就屬於技巧的。還有一種是屬於精審的﹐我們平常在社會上的行動大體都屬於經過考慮的﹑深思熟慮的。這種深慮都是有條件的﹐不是道德的。凡是從這種考慮而來的原則決定的行動都屬於康德所謂精審。精審就是深慮﹐深慮表示你考慮得很深﹐但還是不成﹐還是有問題出現。第三種是道德的﹐道德的就是定然律令。

  康德講三種律令。開始講三種都是律令﹐因為三種都是原則﹐我們人才有原則。因為我們有一個意志﹐我們能按照一個原則決定行動。依據三種不同的原則分成㠭種律令:技巧的﹑精審的﹑道德的。一步一步給你簡別﹐先區分假然的﹑定然的。技巧的﹑精審的﹐都是假然的。下面第五段進一步說明技巧的﹑精審的﹑道德的三類律令如何可能的問題之意義。技巧的﹑精審的律令如何可能﹐那很容易解答﹐那不成一個問題。「如何可能」這個發問對著道德律令才有意志。一層一層往裡進﹐這就見出思考問題要有訓練。道理我們平常大家都知道﹐但我們不一定想得這麼仔細﹑這麼專問。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1 09:01

  我們現在總結一下。康德這個地方講道德行動。我們天天在行動中﹐行動多得很。康德把其他排除出去﹐直接說道德行動﹑道德的善﹐而且道德的必然﹐那樣﹐決定這種行動的律令就是定然律令。從定然律令出來的法則就是moral law。說明這樣的律令﹑這樣的法則從哪裡說起?從good will, pure will 。行動多得很呀﹐其他的那些行動一步一步排除出去﹐道德行動就挺出來。講知識的時候從感性開始﹐我們限於感性世界﹑經驗世界﹐這樣的good will, pure will 是沒有的。假如從good will, pure will 講到道德法則﹐定然律令﹐這就一下子進到智思界。「Boundary of noumena」我譯做「智思界」。智思界就是純智所思的﹐沒有經驗作基礎的。依康德的規定﹐noumena 就是inteligible entities﹐所以﹐平常譯作「本體」是不對的。Noumena我們譯作智思﹐就是純智所思的﹐它重視「所」。它不是intellectural, intellectual跟intelligible不一樣。Intelligible world﹐它總有一個對象。Noumena是純智所思的東西﹐感性達不到的﹐經驗達不到的。在康德哲學裡﹐noumena是什麼東西呢?譬如說上帝存在﹑靈魂不滅﹑自由意志所代表的那個自由﹐還有物自身(thing in itself)。譬如﹐我們眼前粉筆是appearance﹐屬於phenomena﹐但是也有粉筆之在其自己﹐粉筆的在其自己也叫做noumena。上帝﹑靈魂不滅﹑意志自己﹐加上物自身﹐這些都叫做「noumena」。(「物自身」我們又譯做物之在其自己。)這些總起來都叫做「智思界」。Phenomena則是感觸性的東西。感觸世界(sensible world)。

  康德區分智思界與感觸界兩個世界。這兩個世界從柏拉圖開始就分開﹐到康德還是這樣分。譬如﹐柏拉圖的idea就屬於intelligible world﹐那個copy 就屬於sensible world。這個分兩界是一個共同的哲學模式。在佛教叫做一心開二門。一心開二門是東方式的﹐都是分兩界﹐儒家﹑道家都開二門。一個眾生心﹑大乘心﹐開出兩門﹐哪兩門呢?真如門﹑生滅門。生滅門不就是appearance嗎?不就是phenomena嗎?這是東方式的開二門。究竟誰開得最好呢?儒家開得最好﹑最充分。康德開二門﹐但noumena開得不夠充分。

  我們進到noumena﹐進到intelligible entites從哪個地方進呢?就是從freedom﹐從moral will這裡進﹐沒有其他的路。我們human being一天二十四小時總是在行動中﹐不管你甚麼行動﹐最壞的人﹐當土匪﹑當強盜﹐他也有個原則﹐他那個原則是技術的﹑精審的﹐不是道德的。那樣﹐甚麼東西才是真正的道德呢?定然律令。真正的道德在定然律令。從moral 這個地方你才真正知道noumena。從morality這地方才能進到noumena﹐進到 intelligible entities﹐沒有其他路的。所以﹐講建立哲學系統﹐最後是一心開二門。所以能開出兩門﹐在appearance﹐以外邏能嚮往noumena﹐只有這一條道德的進路﹐其他路不行的。其他進路都是可爭辯的﹐沒有必然性。

  這個問題我給你們點出來。這個問題我現在剛想到﹐我以前還沒有想到。道家講道理往上翻﹐也翻到intelligible entities﹐翻到noumena﹐但不是從道德這個地方進﹐就是說﹐不是一個moral approach。佛家也不是一個moral approach﹐佛教怎麼樣往上翻呢?它也是一心開二門呀﹐它也翻到intelligible entities ﹐翻到noumena。佛道二家都可向上翻﹐那麼﹐它們的翻法有沒有必然性?這引發人的思考。

  康德講三種律令﹐這三種律令就概括我們的一切行動。Human being的行動也不過這三類。像前面講過的醫生治病的列。或者謀殺﹐都屬於技巧律令。謀殺也需要理性﹐事前要經過深思熟慮﹐技巧﹑精審兩種律令都包括在內。那麼﹐我們想一想﹐像道家條道的那種行動﹐譬如說坐忘﹐老子說: 「致虛極﹐守靜篤。」(《道德經》)致虛守靜是道家工夫﹐最高的境界是自然﹐自然是對著我們現實皫行動都是有為的而說。像佛家那種坐禪的行動﹐坐禪的時候也守戒。戒﹑定﹑慧是佛教的㠭個基本觀點。那麼﹐我們可以問一問﹐拿康德說的來考察一下﹐佛﹑道兩家的這些行屬於哪一類的行動﹐這一類的行動能不能往上翻?佛家﹑道家都可以往上翻﹐都可以一心開二門﹐那麼﹐你那個一心開二門進至noumena有沒有必然性?你那些行動是不是其自身即是善的﹐而且還是客觀的必然的?假定不是﹐那就是可爭辯的。可爭辯的就是說你是一個特別的法門﹐我可以信﹐也可以不信。這就沒有必然性了。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1 11:42

  儒家的道德是必然的﹐沒有其他的路。你可能不遭守道德法則﹐你做一個壞人﹐你可以作惡﹐但是﹐道德你不能抹殺。這個就有必然性。唐[君毅]先生知道儒家是大中至正之道﹐所以﹐儒家的聖人是最中正的聖人﹐大中至正。其他的聖人都是偏至型的聖人。我們以前都這樣講﹐但還沒有達到我們今天所講的論點上來討論。道家的聖人﹑佛教的釋迦牟尼佛﹐當然是偏至型的聖人﹐基督教也是偏至型。他偏至﹐偏到一邊去﹐但他也到家﹐他也是聖人。雖然不是中正。所以不是中正的緣故為何?這個地方可以講出一個道理。

  佛教坐禪守戒﹐但你不能說守戒是moral approach﹐守戒不是從道德入手。耶穌登山寶訓也有八條誡。但是﹐我常說﹐一切宗教的進路都是非道德的﹐「非道德的」不是說不道德呀﹐你不能說宗教是不道德﹐宗教是非道德的﹐這個就是non-moral。我們現在問﹐你那個坐禪守戒依據的是什麼原則? 依照康德的說法﹐你這兩個都不行﹐都還是在現象範圍之內﹐你不能進到noumena﹐因為都是假然的有條件的﹐都受感性﹑性好所影響﹐不是真正的道德。直接說不是真正的道德﹐擴大說﹐你這些不是真正的道德的行動沒有用﹐都只是服從現象界的自然法則﹐你進不到noumena﹐你也沒有道德的進路。

  像道家﹑佛教的這一類行動﹐我們把它劃歸哪一類?它不是道﹐它是non-moral。我當然也不是說它反道德。不道德是壞人﹐不道德是罵人的話。順著它的原則而來的行動﹐它也可以往上翻﹐但是﹐你能不能一定翻上去?照佛教講﹐翻上去是甚麼東西呢?轉識成智﹐到般若智﹐它是屬於noumena。「智」屬於intellectual intution﹐不屬於sensibility﹑understanding。所以﹐它可以翻上去﹐這裡可以仔細考慮﹐可以做大文章。但是﹐順著你這個路﹐你所謂守戒﹑做禪定﹐你能不能翻上去?儘管事實上有佛﹐佛就是翻上去了。但你那套理論能不能justify(證成)?這完全是理論的問題了。理論就是教我們時常如此﹐事實上並不了解我這一套理論﹐但我已經做到了。譬如﹐「堯舜性之也」﹐他就是這樣﹐他也並不一定有一套理論。朱夫子儘管講教講得不對﹐但他修行很高﹐他德行很高﹐他可以達到最高境界﹐這個無所謂的。但是﹐我們現在是講教的問題。當然智可以把握noumena﹐它本身也是noumena﹐但是﹐我們現在要問﹐你那個轉識成智能不能轉出來﹐有沒有必然性?還有道家﹐道家說從有為轉到無為﹐以達至無為而無不為﹐無為而無不為這是道家最高境界。但是﹐我們要問:假定你不走道德的路﹐你能不能轉出來?這些問題值得討論﹐值得想一想。

  首先裁定它那些行動的原則屬於哪一類的原則﹐然後依據康德的思想把它歸類。做這個工作﹐你對道家﹑佛教要熟。我早就有這個觀念:儒家向上翻是非必然的。佛﹑道向上翻路沒有必然性﹐是可諍的﹐可諍的就是說可以如此﹐也可以不如此。為什麼一定要走你那條路呢?所以﹐它沒有必然性﹐它只是一個特殊的教門。你喜歡這個﹑信仰這個﹐你就走這條路﹐它沒有必然性﹐沒有普遍性。

  康德﹑儒家的進路都有普遍性﹐不管你持什麼信仰﹐你不能否認它。這個地方可以仔細用心﹐這就是思考哲學問題。我沒有從這個論點寫文章﹐我以前說過:佛教一心開二門﹐往上轉至noumena﹐沒有必然性。但我沒有寫成文章。康德絕不說從有為無為往上轉。從有為轉成無為﹐無為有什麼好?轉識成智﹐智有什麼好?我們修行的工夫﹐佛教那麼多的修行﹐但你那些修行在理論上不能justify。這個值得討論。

  今天講到假然律令與定然律令之區分﹐這種劃分是帶概括性的﹐把我們人類所有的行動都包括在內﹐並予以劃分。怎樣才是真正的道德﹐怎麼樣是假然的﹐假然的不是道德的。你要進到noumena﹐非通過moral law不可﹐moral law的根據是moral will, free will﹐free will可達到noumena。這個可以判教﹐這個是可以辯的﹐你不能籠統說三大教﹐三教合一﹐都是真理﹐這種是顢頇的思想。除非你不承認我們有moral law﹐有moral action。這個moral action是必然有的﹐我就是往上翻﹐我也不一定走你那條路。佛教那套教義﹐所以轉識成智的那個「智」的規定﹐其基本是「緣起性空」。緣起性空本身當然是分析命題﹐但從緣起法講有許多說法﹐你從這裡往上翻不行的﹐這是可爭辯的﹐沒有必然性。

(第二講完)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1 11:45

第三講

  第二節第十六段: 「意志底自律為道德底最高原則」﹐這個小標題是康德的原文。十六這個號數是我加的﹐所以加上括號。前面那些小題目都是我加的﹐所以連題目也括在裡面。題目沒有括在括號裡的﹐那是原文有的。

『意志底自律就是意志底那種特性﹐即因著這所特性﹐意志對於其自己就是一法則。(獨立不依於決意底對象之任何特性而對於其自己就是一法則)。(案這個意思簡單言之是如此﹐即:意志之有這特性﹐即其自身對於其自己就是一法則﹐這特性﹐即是意志底自律性。此恰如陸﹑王所謂「心即理」。)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第八十五頁』

「獨立不依於決意底對象之任何特性而對於其自己就是一法則」這是一個子句﹐這個子句形容「意志對於其自己就是一法則」。

  宋明理學家說「性即理」﹐陸象山說「心即理」﹐這個你一定要了解﹐要當一哲學概念看。你要了解他們講的是什麼問題。「心即理」這麼簡單的一個句子﹐這三個字並不是很容易了解﹐但這個影響很大。你一定要了解「心即理」這三個字要講的是什麼問題﹐你就可以了解這句話。你光字面上看這三個字﹐你不懂的﹐你不了解的﹐你也不會講這個「即」是甚麼意思﹐你也不了解那個「心」是什麼心﹐什麼權的心才即是理呢?你得要了解中國思想傳統﹐文字本身看不出來﹐你要先了解孟子才行。假定你了解了中國說這句話的背景﹐再根據康德那句話來了解﹐那就很確定了。康德說出來﹐陸象山並沒有說出來﹐憑空的一句「心即理也。」那個「心」他當然是根據孟子來﹐那是大家承認的。

『依是﹐自律底原則乃是:你應當總是如此作選擇以至於同一決意將包含我們的選擇底諸格準皆為一普遍法則。[「除依此路﹐即『選擇底諸格準皆當作一普遍法則而包具於同一決意中』之路作選擇外﹐你就決不要作選擇。」---依拜克譯。「除依此路﹐即『在同一決意中你的選擇底諸格準皆亦當作普遍法則而呈現』之路作選擇外﹐你就決不要作選擇。」---依巴通譯。]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第八十五頁』

這一段話阿保特﹑拜克﹑巴通三個翻譯都可以﹐可以隨你喜歡採用其一。

『我們不能只因著出現於這個實踐規律中的概念之分析即可證明說:這個實踐的規律是一律令﹐即證明說:每一理性存在底意志皆必然地受制於此實踐規律而以之為條件﹐因為它是一個綜和命題。

《道德底形上學之基本原則》第八十五頁』

這種語句要好好理解才成。因為前面的都是分析地說﹐即是就著道德這個概念說﹐就著實踐原則這個概念﹐當然是如此﹐都是理之當然。並不能由此便證明這樣的實踐規律就是個律令。就是說﹐不能證明我們理性存有的意志一定要服從這樣一個律令﹐也就是前面所說的﹐這樣的律令是事實上已經就有。因為這是一個綜和命題﹐不是分析命題。假定是分析命題﹐分析清楚就成了。這些詞語是什麼意思﹐你們都要懂。這就是工巧的思考﹐中國人沒有這種思考方式﹐中國人一下子說出來就完了。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1 15:10

  康德為什麼說這是綜和命題呢?對著什麼講綜和命題呢?如果光就著good will, pure will﹐或者說free will﹐這麼樣的一個實踐規律就是一個分析命題。但是﹐康德不是就著good will, pure will ﹐或是free will說的﹐這個地方它就是這麼一個古怪情形。他是就著我們的作意說的﹐這就是我們以前說過的﹐他是對著我們的意念講。因為我們的作意﹑意念不是常常合乎道德法則的﹐實踐規律對我們表示的道德法則對於我們這個作意﹑意念﹐它是一個命令。假如就著good will, pure will ﹐或是free will本身講﹐它不是一個律令。需然他也服從法則﹐但那法則對他沒有命令的意義。前面不是說意志的立法性嗎?他所服從的法則就是他自己立的法則。他既然立這個法則﹐那麼﹐他當然非得服從這個法則不可﹐這就成了分析的。但康德始終不這樣想﹐他總是說我們的意志不甘願服從這個法則﹐但這個法則命令我們非服從不可﹐這就有一個強迫性。但是假定從good will, pure will ﹐或是free will說﹐它自己立這個法則﹐它就甘願服從這個法則。這個是孟子說的話。康德始終不說這話﹐這很怪﹐所以弄得很憋扭。不要說free will ﹐就是在good will, pure will ﹐它也是一個分析命題﹐加上free will﹐那更是一個分析命題。

  當然﹐康德可以說﹐good will, pure will 是我們分析到的概念﹐一個假定﹐假定有這麼一個狀態。要說到自由﹐自由很麻煩﹐自由不是我們能夠直接意識到的﹐所以﹐我們講道德法則不能從自由開始。所以﹐自由這個概念不是屬於分析的﹐因此﹐它需要接受批判的考察。但是我們必然假定這個東西﹐所以康德把自由看做一個設準。這跟開始講good will, pure will還不一樣﹐不大相同。但照我們看﹐三個是一樣的。good will是絕對善﹐也就是free will﹐也許字面上想不到﹐good will也許那個will 不一定free。但是經過限制以後﹐兩者可以看成完全一樣。但康德看成不一樣﹐所以他並沒有說good will, pure will需要批判考察﹐他就從good will 開始﹐頭一句話就說: 「在世界之內﹐或甚至其外﹐除一善的意志外﹐沒有什麼可能被思議的東西它能被稱為善而無限制(或無任何限制而即能被稱為善)。」(第十五頁)但是﹐康德不容許我們講道德原則從自由開始﹐因為我對於道德法則有直接的意識﹐對於自由沒有直接的意識。所以﹐自由是需要抉擇的(抉擇是佛教的詞語)。自由需要批判的考察﹐下面第三節所謂「實踐理性之批判」就是批判考察這個東西。

  譬如﹐孟子說: 「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告子上〉)「芻豢之悅我口」這是感性的﹐這裡是做比喻。大魚大肉可以句我們的口﹐這是照感性方面說的﹐那麼﹐照我們的心說﹐理義也可以悅我們的心。這個話康德是不能說的﹐康德從沒有說理義悅我們的心﹐總是說我們的心不喜歡理義﹐不喜歡理義的「心」不能是孟子所說的「本心」。但孟子說: 「理義之悅我心﹐猶芻豢之悅我口。」不能只在感性上說悅不悅﹐我們的心就不能說悅不悅。依康德說﹐我們的心不甘願服從道德法則﹐所以我們的心就不能悅理義﹐理義對我們心的心是一個強迫命令。你喜歡﹐應當這樣﹐你不喜歡﹐也應當這樣。沒有其他路可走。所以﹐它成這麼一個夾逼狀態。照孟子的想法「理義悅我心」﹐這個理義是我們的心所自發﹐心即理﹐理義不是一個客觀的東西擺在外面我去悅它。儘管這個詞語「悅」是一個他動詞﹐理義悅我心﹐反過來也就是我心悅理義。「理義」是一個受詞﹐「悅」是一個動詞﹐儘管語句上有一個主詞﹐有一個對象﹐但是﹐他所悅的理義不是從外面來的﹐不是上帝立出來的﹐也不是法官﹑法院立出來的。這是我們本心所自發﹐我悅理義就是我悅我本心所自發的理義。根據陸﹑王講﹐這就是「心即理」﹐這個「心」當然是孟子所說的我們的本心﹑道德的本心﹐當然不是感性的心。假定是感性的心﹐當然康德所說的對﹐我們自私自利的心都是不悅理義的。所以﹐照理義所代表的﹐是個分析命題。這一層境界康德達不到﹐他從理之當然說道德法則當該如此講﹐但落到現實上我們不能證明有這個東西﹐因為這是一個綜和概念﹐光是分析﹐分析不出來﹐光概念分析沒有用的。

  那樣﹐康德這個地方講綜和命題﹐是對著什麼東西是綜述命題呢?是對著我們的volition講﹐不是對著free will, good will﹐或者是pure will講。Volition是一個作用字﹐will是一個實體字。Volition是我們現實上表現的意志常常不合理義呀﹐常常不遵守法則﹐常常自私自利。所以﹐對於這個voition講﹐實踐規律就是綜和命題。綜和之所以為綜和﹐從volition裡面是分析不出來的﹐是從外面加上去。這個「外」是從立法意志下來﹐立法意志對於volition講也是外呀﹐加上去就是綜和。甚麼是分析命題呢?譬如說﹐這個白粉筆是白的﹐這是一個分析命題﹐因為謂詞的白可以主詞就可以分析出來。假如我籠統地說一個筆是白的﹐那麼﹐就成了綜和命題﹐因為筆可以是紅的藍的。綜和命題就是兩個不同的東西加在一起。這個你們學邏輯當該知道﹐普遍邏輯裡都當該有的﹐但是﹐隨時用的﹐而且用到這種思考上﹐那是最難了解的。不是綜和命題這個詞語難了解﹐難了解在於什麼地方是綜和的﹐什麼地方是分析的。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1 15:29

  就free will﹐就立法意志本身說分析﹐這點康德也知道。假若肯定我們的意志一定是自由的﹐那樣就是分析的﹐現在問題是我們對象自由不能證明。康德單就volition這一層講﹐就volition講當然是綜和的。但這個地方康德不透啦﹐當然他的不透有他的緣故﹐因為他對自由不能承認﹐自由不能呈現的﹐我們對於自由沒有直覺。康德承認﹐假定我們承認人有智的直覺(intellectual intuition)﹐那麼﹐這個實踐規律一定是分析的。康德在《實踐理性底批判》裡說過這個話。但是﹐依儒家﹐自由是呈現﹐自由是真實﹐不是一個假定。實踐規律是一個律令﹐但就它本身講﹐它律令而無令相。他甘願自己服從它。關鍵在「本心」能不能呈現﹐這個要做修養工夫﹐在這個情形講綜和命題。康德沒有從這裡著手﹐他只對著我們的volition講。Volition等於我們中國人說的意念﹐就是《大學》說: 「誠其意者﹐毋自欺也。」的那個意﹐就是《大學》說: 「誠其意者﹐毋自欺也。」的那個意﹐也等於王陽明所說的「有善有惡意之動。」的那個意。假若對著「意之動」之類意講﹐它當然是一個綜和命題。

  所以﹐王陽明「致良知」的工夫就完全用在「意」上﹐就是誠這個意。這個意原來可以誠可以不誠的﹐我們使它從不誠轉成誠﹐這就叫做「誠意」。這個「誠」當動詞用。如何誠這個意呢?這個意原來可以善可以不善﹐我們令它總是善﹐把那個不善化掉﹐變成都是善的﹐所以﹐依王陽明﹐這個「意」是屬於感性層的﹐受感性的影響。受感性的影響它才可好可壞﹐這是經驗層的事。你如何誠它呢?如何能轉化它呢?當然靠致良知。良知是哪一層的問題呢?良知是超越層(transcendental )。他是靠良知擺出來﹐「誠意」有這個意思﹐但工夫總用在這﹐這是個下手的地方。這種道德實踐工夫很切實的﹐不是憑空妄談的。這種工夫的講法只有中國人才能看懂﹐西方人不太懂的。康德這個哲學家﹐他當然講理論﹐他不太講工夫的。他當哲學看﹐這是對的。

  照良知本心講﹐良知也是心呀﹐良知就是天理。那麼﹐這個實踐律令的道德法則就是分析的。當你致良知的工夫用在誠意上﹐仗我們的誠完全順著良知發﹐那麼﹐這個時候的「意」也完全合乎良知的天理﹐這個意也再不是經驗層上的意了。這就是轉化了。經過「誠意」的工夫﹐這個意完全順著良知而發。完全順著良知而發的的這個「意」就是無意之意﹐意無意相﹐沒有我們平常這個volition的樣子﹐那就完全良知化﹐那就是提昇了。它本來是屬於經驗層﹐感性層的﹐受感性影響的﹐這樣把它從感性裡面提出來﹐提出來一轉化﹐昇上來了。這就是工夫。這種工夫西方人不太了解。無意之意就跟良知一樣﹐跟「知善知惡是良知」的這個良知﹐跟「無善無惡心之體」的心之體完全是一回事﹑是一個東西。這個時候﹐心﹑意﹑智﹑物是一。這就是王龍溪的「四無句」。心﹑意﹑知﹑物四個通通一樣﹐都是transcendental ﹐都是超形相。「心是無心之心﹐意是無意之意﹐知是無知之知﹐物是無物之物。」這是王龍溪的「四無句」﹐這個很玄﹐事實上很切實。他就是有這個境界。但是﹐王陽明說「四有句」的時候﹐他是分開說的。「四有句」就是: 「無善無惡心之體﹐有善有惡意之動﹐知善知惡是良知﹐為善去惡是格物。」在這四句裡面﹐「意」﹑「物」是感性上的﹐是經驗。「心」﹑「知」是超越層(transcendental)。在「四有句」中﹐心﹑意﹑知﹑物四個概念﹐各有其特殊性。到「四無句」的時候﹐到「無意之意」的時候﹐心﹑意﹑知﹑物是一的時候﹐這個很玄了。你先了解「四有句」﹐你做工夫﹐不要說你真正做到﹐切實從生活上體驗﹐你就能了解﹐那麼﹐你就能了解「四無句」。這個一定的。這個時候﹐「無意之意」這個意就是西方人說的holy will﹐就是神聖意志。神聖的意志就是「無意之意」。照康德的講法﹐神聖意志的格言不可能跟道德法則相衝突﹐也就是說﹐它總是合道德法則﹐那就是天理流行。神聖的意志就是無意之意﹐但西方人不講這種話。因為「無意之意」這種話是弔詭之辭﹐就是paradox。講分解的康德不喜歡講這個﹐不太講這個。

  「無心之心」﹑「無意之意」﹑「無知之知」﹑「無物之物」﹐這些話沒有人懂﹐事實上是真的﹐到這個時候﹐它可以出現這個dialectical paradox。所以﹐黑格爾講辯證法在這個地方就有意義了。康德講分解的道理﹐分解的道理是直線的﹐所以﹐他不太有這種話頭。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1 16:25

  第三節就是講綜和命題如何可能﹐就是說我們這個實踐的律令如何能是定然律令。在這一節[第二節]裡還不能表示出來﹐康德說:

『我們不能只因著出現於這個實踐規律中的概念之分析即可證明說:這個實踐的規律是一律令﹐即證明說:每一理性存有底意志皆必然地受制於此實踐規律而以之為條件﹐因為它是一個綜和命題。要想去證明這一點﹐我們必須超出對象底認識之外而進至對於主體﹐即對於純粹實踐理性﹐作一批判的考察﹐因為這必然地發命令的綜和命題必須能夠是完全先驗地被認識的。但這一點不屬於本節底範圍。但是「現在所說的自律原則是道德底唯一原則」這一點卻能夠很容地只因著道德概念之分析而被表示。因為因著這種分析﹐我們見出道德底原則必須是一定然律令﹐而且見出這定然律令所命令者﹐既不多於這自律亦不少於這自律。(同上﹐第八五﹑八六頁)』

「對於純粹實踐理性作一批判的考察」就是第三節的任務。「自律」這個概念是分析的﹐到講到「自由」﹐講到綜和命題如何可能﹐那就成了批判的。所謂「自律」就是定然律令。

  第十六段這一段很簡單。下一段第十七段就是「意志底他律為一切假的(歧出的)道德原則之源泉」。他律道德是虛假的道德﹐不是真正的道德。虛假的道德就是歧出的。就像朱子的講法就是歧出的﹐在朱子的系統裡結果還是個他律道德。他自己不自覺﹐因為中國以前沒有接觸到這個問題。但是﹐陸象山已經看出朱子的毛病﹐不過沒有用康德的這種詞語表達就是了。陸象山說朱子「支離」﹐這個「支離」有兩個意思:一是瑣碎﹑零零碎碎的﹐這裡找一點﹐那裡找一點﹐從道問學那裡講就是零碎的。這是引申的意義﹐不是本義。但是照現在的人了解﹐一聽見支離﹐馬上就加上個「破碎」﹐所謂支離破碎。但是﹐這不是陸象山批評朱夫子的本義﹐只是引申義。陸象山批判朱子支離﹐就是說你根本就是岔出去﹐不見道。不見道就是你不中肯﹐你沒抓住骨幹。陸象山沒有說你支離破碎呀。下學而上達﹐道問學﹐陸象山也並不反對。讓囉唆的你囉唆一點也沒有多大關鍵。該簡單就簡單﹐該囉唆就囉唆﹐這個沒有一定的。有些東西需要詳細﹐假如一句話能夠講明白﹐誰願意多講幾包呢?有些東西是需要分析的﹐不是粗枝大葉就可以呀。陸象山批評朱夫子不見道。那麼﹐甚麼叫做道呢?那個道就在孔孟那個地方﹐不是你講太極那麼玄就是道呀。講那麼玄﹐一樣不見道﹐那不相干的。所以﹐陸象山說講學問要明端緒。端緒不可不明﹐端緒就是方向﹐你能見到這個方向﹐就是見道。方向屬於practical﹐不是一些玄思。朱夫子想很多﹐物物一太極﹐統體一太極﹐朱夫子很會講﹐講得很不錯。你說他不見道﹐他不服氣。但是﹐照陸象山看﹐你講那些無論講得怎麼好也不相干﹐你還是不見道。陸象山講的道很簡單﹐他講的道在哪裡?就在孔子那裡。孔子講的話多得很﹐道就在孔子講「仁」。你再看孟子﹐甚麼叫道﹐孟子很清楚地告訴我們﹐他沒有像《道德經》那樣講得很玄。老子從「無」講﹐「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道德經》)那是道家玄理。儒家講道不是這樣講的。

  儒家講道是屬於實踐的﹐道就是天理﹐竟是康德所說的道德原則﹐這個最確定了。孔孟講道從「仁」這個地方講。孟子講仁義禮智都是moral law﹐這個都有一定的講法。不單是孔孟﹐荀子講那個道更切實了﹐更是屬於practical。但是﹐他不像孔孟這樣講。荀子說這個道﹐「非天道也﹐非地道也﹐乃人之所以道﹑君子之所以道也。」這個道既不是天道﹐也不是地道。荀子所謂的那個天道都是自然的﹐不是孔孟所說的道。自然有什麼道呢?那個原子蹦來蹦去﹐這有什麼道呢?沒有道。那個「道」就是physical law﹐就是物理法則。物理法則不是中國人所說的道呀。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2 07:14

  所以﹐荀子所言「非天道也﹐非地道也﹐乃人之所以道﹐君子之所道也。」他所說「君子之所以道也」也不是天道﹐也不是地道﹐那是什麼道呢?他說得很具體呀﹐你了解不了解﹐知道不知道呢?先秦儒家一個孔子﹑一個孟子﹑一個荀子。荀子的書很難看的﹐比看《論語》﹑《孟子》難﹐荀子需要訓詁﹐《論語》﹑《孟子》不需要很多訓詁。但是荀子的道德並不是了不起的高﹐他的文字詰屈聱牙﹐需要訓詁。所以﹐你們用功夫就要多讀荀子﹐而且要多訓練續古典的能力。荀子所言道是「禮義之統」﹐君子所道的就是這些東西。「人之所以道也」就是說人靠這些來維持他的生活﹑維持他的生命。「禮義之統」就是統類﹐這是荀子的思想。荀子重視統類﹐統類不是邏輯概念﹐不是羅素的講法。羅素最知統類了﹐但羅素的講法與這個于相干。荀子講道完全是humanity﹐完全是humanity的道。「禮義之統」﹐這個「禮義」不是孟子所說的從四端之心(惻隱﹑辭讓﹑羞惡﹑是非之心)所說的禮義﹐而是客觀的文制﹐廣義的典章制度都在內。周公制禮作樂﹐所制那些禮啦﹐那就是禮義之統。這個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從地裡出來的﹐是聖人制作成的。這是humanity﹐不是natural。所以﹐荀子講權威﹐一方面講性惡﹐一方面尊重權威。誰能制禮作樂呢?就是聖人﹐聖人就是大君子。這是荀子那套思想。但是﹐荀子講的道還是humanity的﹐還是practical ﹐這還是對的。但是﹐荀子不如孟子講的透闢﹐不是儒家精神﹐所以﹐後來儒者不喜歡他。道理就是於此。

  甚麼叫知統類呢?每一個文制﹐每一個禮義﹐就是典章制度啦。每一個典獻開始都是因地制宜﹐一個一個連貫起來﹐就成了典獻的統類。成一個系統﹐連貫不容易啦。制禮作樂談何容易呢?所以﹐荀子說: 「有法者以法行﹐無法者以類舉。」《王制篇》這是荀的名句子。「有法者以法行」所言法﹐春秋戰國時代就是周文系統﹐周公制禮作樂的那套系統。在有法的地方﹐就按照法辦理。無法的地就以類喻﹐按照同類類比的方式﹐推廣出去。就像英國人拿他們那一套行於香港﹐就是「無法者以類舉。」在他們倫敦就是「有法者以法行」﹐他們拿他們那一套來化香港。我們中國當年也拿中原華厦這一套化狄夷。這些都是「無法者以類擧。」

  《中庸》說: 「雖有其位﹐苟無其德﹐不敢作禮樂焉。雖有其德﹐苟無其位﹐亦不敢作禮樂焉。」制禮作樂要有普遍性。隨便制禮作樂﹐想根據自己的一套意識形態(ideology)來制禮作樂﹐普及於天下﹔但你根本沒有普遍性﹐這叫做無知妄作。老子說: 「不知常﹐妄作凶。」(《道德經》) 《中庸》說: 「愚而好自用﹐賤而好自專。」中國人很有智慧﹐為什麼到現在這麼愚蠢呢?幾千年來做八股文做壞了﹐沒有好好了解。所以﹐你要好好理解中國文化﹐儒家的義理屬於practical reason﹐道家屬於玄理。現代人講的學問多很﹐這個學問﹐那個學問﹐那個不是道呀。現代人有什麼人類學﹑心理學﹑社會學﹐每一個人憑自己學的那一點放言高論﹐來談時代文化問題﹐你根據沒有道。你知道一些人類學﹑心理學﹑社會學的知識﹐那些知道不是道呀。這個時代的問題﹑文化問題屬於道的問題。他們沒有道﹐也來談道﹐所以都是瞎扯﹐壞事。唸社會科學的這些人狗屁不通。現在的社會科學都是假科學。數學是真科學﹐物理學是真科學﹐現在沒有人唸這些﹐專門唸社會科學﹐甚麼社會調查啦﹐社會統計啦。這些東西有什麼道呢?你那能了解時代的問題?但是﹐這些人在放言高論的時候﹐你對他根本沒有辦法的。在台灣也是如此﹐他藉口這是學術﹑是科學。

  英國人跟你談這些東西﹐那是「用」。他不跟你談道。他有一個道﹐他那個道預設在後面﹐知道分子也不懂。他們在這個空氣中過生活。高級知道分子如羅素﹑海德格爾﹐他們都懂得後面有一個道﹐一般人就不明白﹐領導這個社會的人還是明白的﹐他們維持他們的道不變。這個層次的道你不明白﹐從西方人那裡學一點人類學﹑社會學﹐你學的是技術﹑事務。所以﹐民國初年的留洋生是想了解西洋的文化﹐在的留洋生連當年觀風察俗的風氣都沒有了。你看現在中文大學那些唸社會科學的人﹐這些人﹐我對他們毫無興趣﹐我只有可憐他們﹐那些人說話都不會說。所以﹐中國人到現在這個境地﹐很可憐。但是﹐他們也是博士﹑教授。

  所以﹐在香港這種地方教書只能做學究。在香港講idealism沒有人聽的﹐沒有反應。我在香港大學講課﹐我一下就知道。我在台灣講課可以idealist﹐在港大講課就不可以idealist。氣氛不同。所以﹐我就做學究﹐關起門來自己寫書。香港是個工商業的社會﹐而且﹐香港的情況很特殊﹐它沒有道德的擔負﹐也沒有政治的擔負。就是賺錢﹐在這裡住久了的人沒有甚什理想。香港自由是自由﹐但是它是個自由港﹐跟在美國享受的自由不一樣﹐跟在倫理享受的自由也不一樣。我說這些話的意思是讓你們知道﹐你不用功﹐不讀學位﹐你在社會上就站不起來﹐但看你讀什麼東西。除了讀自然科學的以外﹐那些讀社會科學的人通通都沒有用﹐但是﹐他們現痣取得說話的權利﹐你們讀哲學的人一點用也沒有。所以﹐在美國的社會裡財政緊縮的時候﹐取消什麼系呢?乾脆取消哲學系算了。這個系完全沒有用嘛。那麼﹐時代問題﹑文化問題由誰來擔負呢?那些講社會學的人來擔負。因為你唸哲學的人完全不能接觸這些問題。所以﹐美國人就很乾脆。但這個時代的問題是哲學的問題﹐不是事務的問題﹐不是技術的問題。我們中國處在苦難的時代﹐它是個哲學的問題﹐它是意底牢結(ideology)的問題﹐拿意底牢結作賤人民。所以﹐在這個地方﹐你讀哲學就要了解這個時代是個什麼問題。

  現在讀哲學的人沒有盡自己的本分﹐沒有了解這個時代的問題是個什麼問題。這個時代的問題是哲學問題﹑是廣義的哲學問題。不是英國人所講的分析哲學﹐分別哲學沒有多大用的。所以﹐我叫你們唸康德﹐康德哲學是迶智慧﹑有識見的。康德雖然也是個學究﹐但他是有識見的。新亞辦哲學系辦了二十多年﹐一個人才也沒有﹐一個學生也教不出來。這個很怪﹐這個沒辦法。

  唐[君毅]先生當年為辦新亞哲學系而奮鬥﹐開始英國人不批准辦哲學系﹐這是費大力氣爭來的啦。他們說中文大學﹐辦這個哲學系幹什麼?培養出來的學生沒有飯吃﹐這是英國人說的。唐先生辯來辯去﹐最後一句話說出來:你們知道不知道這個世界有一半人口在馬克思主義的統治之下﹐你們懂不懂這個問題是什麼問題?唐先生一句話把英國人打動了。英個人才准新亞辦哲學系。唐先生為新亞哲學系最奮鬥了。崇基﹑聯合更不行﹐根本沒有這方面。就在這方面天天講﹐但一個也教不出來﹐一個郣不行﹐這很怪。有一個女同學﹐就是胡菊人的太太劉美美﹐他是新亞的學生﹐寫了結一篇《哭新亞》﹐一舉成名。新亞的學生一代不如一代﹐第二代不成﹐第三代更不成。

  所以﹐讀哲學要有擔負﹐但是﹐這個對一般人要求太高了。你要有使命感才行。所以﹐你想要讀哲學﹐你就要知道這個時代是個什麼問題﹐你就要承受讀哲學的這個命運。這個命運不是好的命運。也不一定使你成一個chairprofessor。這個命運是一個受苦的命運﹐說得積極一點﹐就是你要擔當這個使命。談命渾跟說使命不同﹐「命運」是你現實上生活﹐你處在這個時代﹐你要承擔讀哲學的本份﹐你就要接受這個命運﹐你非奮鬥不可﹐你就不能舒舒服服﹐你就要受苦。積極地說﹐你要擔當這個使命﹐這個使命是你的天職(vocation)。你要是不了結這個時代問題﹐你沒有盡哲學的本分。這個是就讀哲學的人講。就著一般知識分子講﹐不管是讀哲學的或是不讀哲學的﹐那些非讀哲學的﹐假定你不能正視這個時代的問題是個什麼問題﹐你把它看成是個事務問題﹐胡說八道﹐你將來也有你的一定的命運。你還在那裡搖搖擺擺﹐亂七八糟的胡說八道﹐這一類人很多﹐將來的命運就是集體自殺﹐不是集體自殺就是被殺﹐或者被污辱。沒有其他的命運。中國知識分子的命運就是這樣。

  這個問題是時代問題﹐不是你所學的專業。除了你所學的專業﹐你要了結這個時代的問題是什麼問題﹐這是一個哲學問題。所以﹐李天命天天講分析哲學﹐那一天忽然覺悟了﹐他說:我現在才了解﹐這個時代講哲學是要講文化﹐是需要有文化意識。要是沒有文化意識﹐這個哲學沒有辦法講。我說:你這句話你今天才問白。分析哲學不是不可以講﹐當然可以講。但除了你的專業以外﹐還要知道你讀哲學的本分。十八般武藝都可以用﹐都有用﹐都有好處。所以﹐見道不見道﹐看起來很簡單的一句話﹐有時候卻渺茫得很﹐沒有學技術問題學電腦那麼具體。你說道﹐道在哪裡?你說practical reason﹐說moral law﹐說禮義之統﹐這些都在哪裡?說這些的人都要有切感﹑有真實感。現在的人都忘掉了。所以﹐現在這個時代沒有人道。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2 07:36

  陸象山批評朱夫子「端緒不明」﹐端緒不明就是歧出。陸象山批評朱夫子的那些話苛得很。苛就是嚴格的意思﹐所以朱夫子最怕他。現在的人不了解這個時代的端緒有在什麼地方﹐端緒不明﹐你不能講這個問題。不能講就不要講﹐不要在電視上胡說八道。但是﹐現在的人都想做聖人﹐都想制禮作樂。

  康德說:

『如果意志尋求決定意志之法則不在「它的格準之合宜於成為它自己的決斷(裁定)底普遍法則」中尋求﹐而卻在任何別處尋求﹐因而結果也就是說﹐如果它走出其自己之外而在它的任何對象之特性中尋求這法則﹐則結果其所成者總只是[意志之]他律。在這種情形中﹐意志[自身]並不給它自己以法則﹐而是這法則乃為對象通過其對於意志之關係所給與。(同上﹐第八十六頁)』

康德一下子給你轉過來。要尋求你的法則要從你的意志的自律中找﹐你不能從決定意志的對象找﹐從對象找不出意志的法則。所以﹐在西方哲學傳統中﹐先找What is good﹐因為講道德講善﹑惡的啦﹐他就先問什麼是善。柏拉圖順著這個思路﹐找來找去﹐結果是: 「善」在這個東方的圓滿性﹐每一個being有它的相當的圓滿性﹐有相當的圓滿性就是好。這就是柏拉圖傳統的講法﹐這個完全是錯的。這個叫做講道德完全從對象上面決定「What is good」。有一位學者在英國唸好多年書﹐受英國人訓練﹐前幾年他在報紙上寫一篇文章討論善惡的問題﹐他還是這樣講﹐還是從對象的屬性(property)講﹐講了半天﹐莫名其妙的﹐還是不能解決問題。所以﹐康德給你扭轉過來﹐你不以善這個觀念為首出﹐他拿道德法則為首出。首出就是中國人所說的「首出庶物」的首出。依照道德法則而行就是善﹐不依照道德法則而行就是惡。道德法則怎麼來呢?從意志而發。這個就一下子給你轉過來﹐這就叫做扭轉。扭轉過來就是自律道德。所以﹐康德一開頭就告訴你什麼是意志的他律。這些話要好好記住。到你講這個問題的時候就不必抄一大段﹐你就引幾句決定的話就夠了。他其他的話都是重重複複。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2 08:29

  這個意志並不給自己以法則﹐而是法則由對象決定﹐這個不行的。康德說: 「這種關係﹐不管它基於性好﹐抑或基於理性底概念﹐總只許有假然的律令。」假然律令是什麼情形呢?就是下面說: 「我應當去作某事是因為我願望某種別的事。」那麼﹐定然律令呢?康德說: 「那道德的﹐因而也就是定然的律令則說:我應當如此如此作﹐縱使我並不願望任何別的事。」這就是定然律令﹐這就不是從對象決定。康德接下去擧例﹐說:

『舉例來說﹐前者說:我不應當說謊﹐如果我想要保存我的信譽﹔後者說:我不應當說謊﹐縱使說謊並未絲毫使我陷於聲名狼藉而不為人所信。』

「我不應當說謊﹐如果我想要保存我的信譽。」這就是有條件的﹐因而只是假然的。就是不說謊於我沒有什麼好處﹐我也不應當說謊。這才是定然的律令。康德接著又說:

『因此﹐這後者必須抽離一切對象﹐抽離至使它們將無任何影響意志之程度﹐這樣抽離之﹐以便實踐理性(意志)可不受制於或限於去計較(或侍奉)一個「不屬於它自己」的那利害問題﹐而卻只表示屬於它自己的那作為最高立法的「發布命令的威權」。如是﹐舉例來說﹐我應當努力去促進他人底幸福﹐這並非因為別人底幸福底實現好像與我的幸福有什麼關係似的﹐(這有關不管是因著直接的性好而有關﹐抑或是因者通過理性而間接得到的任何滿足而有關)﹐但只因為一個「排除別人底幸福」的格準不能當作一個普遍法則而被含具於(或被呈現於)同一決意中。(同上﹐第八五﹑八六頁)』

他律原則分兩類﹐一類是經驗的﹐一類是理性的。經驗的這一類也分兩種:或是基於自然的情感上﹐或是基於道德的情感上。照康德講﹐道德法則也不能基於道德情感上。是先有道德法則﹐通過你對道德法則的尊敬﹐你產生一種感情﹐feeling是法則的一個結果﹐不是法則的一個基礎。所以﹐不能從道德情感上建立道德法則﹐當然從自然情感上更不行了。自然情感與道德情感都屬於經驗的一類﹐都概括在幸福原則之下。

  理性的一類也分兩種:或是基於理性的圓滿之概念上﹐結果就是如柏拉圖落到存有論的being的圓滿上。或是基於作為我們的意志之決定因的一個獨立的圓滿(上帝底意志)概念上。什麼是「我們的意志之決定因」呢?照基督教的想法﹐就是上帝。上帝決定我們的意志﹐上帝是一個獨立的圓滿﹐這個不是基於存有論的being 的圓滿。這是基督教的看法﹐宗教的看法﹐這個是神學的道德學﹐基於上帝的意志來決定我們的意志。基於柏拉圖傳統﹐也就是基於ontological perfection來決定我們的意志﹐就是理性主義的講法﹐就是存有論的講法﹐這個就是勞思光說中國的《中庸》﹑《易傳》所代表的思想是以存有論解放價值觀念﹐這個是錯的。正好相反﹐《中庸》﹑《易傳》的思想是以價值觀念解放存在。你不能把它看成對於價值觀念的一個ontological perfection﹐這個是不對的﹐這個似是而非﹐說起來好像有道理﹐你們看不懂它。沒有人這樣看。中國人歷來到處用價值的觀點判斷﹐看春夏秋冬四時變化都用價值的觀念看﹐不是拿春夏秋冬的存有論的秩序來解釋價值﹐而是拿價值概念來解釋春夏秋冬。拿仁﹑義﹑禮﹑智來比喻﹐春天就是仁呀。就是先有仁﹑義﹑禮﹑智這些觀念﹐以這些觀念看春夏秋冬。這當然不是科學的觀點。那麼﹐你怎麼能夠反過來說是以春夏秋冬這個存有論的觀點來解釋價值觀念呢?你這個說法是顛倒嘛。他主要的動機是什麼?就是不准我們把道德的概念往存有方面牽連﹐一有牽連﹐他就說你是對價值觀念作存有論的解釋。牽連過去為什麼就是對價值觀念作存有論的解釋呢?它豈不可是對於存有論的order作價值的看法呢?中國人歷來是如此嘛。就是中國人長久這樣看﹐到處都是價值判斷﹐所以﹐產生不出客觀的研究﹐產生不出科學來。現在的人看出這個毛病。所以﹐我們不要隨便拿我們主觀的道德去判斷對象。但是﹐[中國人長久以來對存有作價值的看法]﹐這個moral metaphysics屬於道的層次﹐不屬於科學的層次﹐在科學上不行的。這是他的宇宙觀﹐他要如此觀。就像佛教說「緣起性空」﹑「如幻如化」﹐佛教就這樣看。

(第三講完)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2 13:02

第四講

  從他律的觀點所能取用的一切原則或是經驗的﹑或是埋性的。經驗的原則大體從幸福原則來。屬於理性的這一類說實了就是圓滿原則而引出的。「理性的圓滿之概念」當作一個可能的結果看。「理性的圓滿之概念」從存有上說﹐每一個存有總有一個可能的結果﹐那個圓滿的概念就是它可能的結果﹐每一個存有都有它的相當圓滿性。「獨立的圓滿」指上帝的意志說。

  關於經驗的原則﹐康德進一步說: 「經驗的原則皆完全不能用來充當道德法則之基礎。因為當道德法則底基礎是從人性底特性構造中而取得﹐或從它(人性)所處的偶然環境中而取得時﹐則它但(這些道德法則)所因以在一切理性存有上一律皆成立或怕有效的那普遍性﹐那即因此普遍性而被安置於它們身上的那無條件的實踐的必然性﹐自必喪失而無餘。」(第八七頁)就是說﹐普遍性﹑必然性皆喪失無餘。

  康德接著說: 「但是﹐私人幸福底原則是最可反對的﹐這不只是因為它是假的﹐而經驗也與這假設相衝突。」(第八八頁)這假設就是下面說的「榮華富貴正比如善行」這個假設。榮華富貴不一定就有善行﹐善行也不一定就有榮華富貴。又說:

『又亦不只是因為它對於道德底建立一無所貢獻﹐(因為作成一有福祿之人與作成一善良之人﹐或使一人謹慎而精察於其自己之利益與使他為有德﹐這完全是兩回事)﹐而已亦因為它所供給於道德的動力(興發之力)毋寧正是暗中敗壞了道德﹐而且破壞了道德底莊嚴性﹐因為這些動力置「存心於德」與「存心於惡」於同類﹐而只教我們去作較好的計算﹐而德與不德之間的特殊差別完全被掃滅了。(同上﹐第八八頁)』

這一段是說﹐經驗方面基於幸福原則是不行的。另一方面﹐基於道德情感也是不行的。康德接下去就道德情感講﹐康德上文已經提出﹐情感有兩種﹐或是自然情感或是道德情感。這裡﹐他對「道德情感」特別提出來說一說。這一段要特別注意兩個詞語:一個是道德情感﹐還有一個是道德感覺。這兩個詞語有時候不一樣﹐他這個地方合在一起說。這很麻煩。

  康德說: 「另一方面﹐關於道德情感這種設想的特別感覺」(第八八頁)(你看﹐他這個地方把「道德情感」看成是一種設想的特別的感覺﹐這種感覺單單對於道德而假定。) 「當那些不能思考的人相信那種情感將有助於他們﹐甚至在那有關於一般(普遍)法則者中亦有助於他們時﹐「去訴諸這種情感」這實在是非常浮淺的。此外﹐情感﹐即「天然在程度上無限地有差別」的那情感﹐它對於善與惡不能供給一統一的標準﹐而任何人也不能有權利以其自己之情感去為他一形成一判斷。」(第八八頁)這種情感是形而下的﹐完全屬於感性的﹐屬於氣的﹐所以對善惡不能供給同一的標準。不過﹐康德又說: 「縱然如此﹐這種道德情感就以下一方面說﹐亦是比較更接近於道德以及道德之尊嚴的﹐即﹐它把『以我們對於美德所有的滿足與崇敬直接地歸給美德』這種光榮交付於美德﹐而且它如其所是似亦並不當面告訴她(美德)說:我們不是因為著她的美﹐但卻是因著利益而親近她。」(第八八頁)道德情感有時候也有這種好處。但是﹐儘管有這些好處﹐還是不行。康德在這裡說的道德情感還是感性的﹐還是私欲的。那樣﹐照朱夫子的說法就是屬於氣。

  這個時候﹐康德把道德情感跟隨一種設想的特別感覺合在一起說。在「特別感覺」那地方康德自己有一個註:

『我把道德情感一原則﹐劃歸於幸福原則之下﹐是因為每一經驗的興趣(利益)皆憑藉一事物所供給的舒適而承允效貢獻於我們的福利﹐不管這舒適是直接地被供給而未顧及[未來的]利益﹐抑或是因顧及[未來的]利益而被供給。同樣﹐我們必須也如胡企孫(Francis Hutcheson)一樣﹐把「同情別人的幸福」一原則的劃歸於他所假定的「道德感」(moral sense)之下。(同上第八八﹑八九頁)

不管怎麼樣﹐道德情感的原則總是依據一個事物所供給我們的情感上的舒適﹐這樣雖然屬於情感﹐也劃歸幸福原則﹐因為它使有幸福﹐使你舒服。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2 13:38

  康德說moral sense有特別的意義﹐那是在西方傳統下說的。我們平常日常生活中說「道德感覺」﹐不一定有那種意義。康德說moral sense有一個特別的限定﹐因此﹐他不准假定這個東西作為建立道德法則的一個基礎。為什麼呢?因為照康德的了解﹐凡是說sense的﹐就跟我們講知識一樣。講知識的時候﹐我們講感性的直覺﹐感覺的直覺就是基於sense﹐sense或者是外部的﹐或者是內部的﹐inner sense就發inner intuition﹐outer sense 就發outer intuition。所以﹐sense在intuition這裡﹐它是為的說知識﹐因為它可以給我們一個材料﹐把一個東西呈現到我眼前﹐所謂知識的對象。Sense這個字是一個認知的詞語﹐那是對著知識的對象講。那麼﹐我們除了知識的對象之外﹐還有一個道德的對象﹐道德的對象就是good。那麼﹐對於這個道德對象good 的了解﹐我們也假定有一個moral sense﹐道德原則的建立就基礎這個moral sense。這是類比知識的講法而想的﹐這個不對的。康德就提出道德法則不能從moral sense上建立﹐所以﹐他不准假定這個東西。西方許多人持這種看法﹐胡企孫就假定一個moral sense。我們平常說每一個人都有道德的感覺﹐但這不一定是康德所說的意思﹐只不過說每一個人都有道德感就是了。我們平常說的道德感不一定是moral sense的意思﹐倒是moral feeling的意思。那個「感」倒是feeling的意思。因為feeling不是一個認知的詞語﹐sense是一個認知的詞語。我們平常說話沒有這麼明確﹐常常是含混的。我們平常說人人都有道德感﹐這個道德感有時候你說是moral sense﹐其實那個意思當讓是moral feeling。因為「感」就是feeling的意思﹐feeling是個名詞﹐從動詞feel而來﹐feel 也是感覺的意思。

  所以﹐moral sense跟moral feeling不太一樣。但是﹐康德這個地方說「關於道德情感這種設想的特別感覺」﹐照這句話看﹐康德把moral feeling﹐也就是道德情感跟道感覺(moral sense)看成是一個東西。但是﹐康德在別的地方並不如此﹐他把道德情感當作屬於feeling如其為feeling看﹐不加任何限制﹐它總是感性﹐總是sensible。這個也就好像是朱夫子說的總是屬於氣﹐屬於氣就是形而下。用康德的詞語講﹐就是屬於感性﹐feeling如其為feeling﹐不加限制﹐總是屬於感性﹑屬於氣﹐是形而下的。但康德有時也進一步規定﹐feeling中有是屬於感性的(sensible)﹐也有一種屬於moral﹐叫做moral feeling。Feeling 如其為feeling總是感性的﹐屬於氣。但是﹐加上一個道德的限制的時候﹐這個feeling的來源不是從感性來﹐而是從道德法則來。它的來源不同﹐所以﹐這個feeling就提昇了。這道德情感看成是道德法則在我們心靈上產生影響的結果。道德法則對我有一種影響﹐我對象道德法則有一種尊敬。尊敬道德法則﹐康德也看成是一道德情感。但是﹐你不能反過來﹐把道德情感看成是建立道德法則的一個基礎。它只是被看成是接受道德法則影響的這麼一個感受性。這個是康德對於moral feeling的講法。如此一來﹐這個feeling的來源從道德法則來﹐它的來源跟從感性來的不同。感性的feeling是particular﹐廣義地說是sensible﹐也可以。從道德來的feeling不是particular﹐你可以叫它做intellectual﹐它是純粹理智上的一個 feeling。其實可以用上intellectual這個詞﹐但康德不這麼說﹐依他的看法﹐既然是feeling﹐又是intellectual﹐好像這個詞不太通﹐自相矛盾﹐因為intellectural不能感。

  其實可以說intellectual feeling﹐intellectual這個形容詞加上去是說明這個feeling的來源是從道德法則而產生﹐不是從感性而激發出來。從感性來的情感一定需要激發﹐從道德法則而來的情感﹐那是道德法則對於我們的心靈有一個影響﹐有影響就產生一個結果﹐這個影響的產生的結果就叫做moral feeling。那麼﹐再一轉﹐這個moral feeling是怎麼樣的呢?就是尊敬道法則。尊敬道德法則﹐康德也看成是道德情感﹐這樣講的時候﹐moral feeling跟剛才說的moral sense不太一樣。照康德所了解sense的意思﹐這個時候的moral sense當作認取一個對象的一個機能看。如果這個對象是個道德的對象---善﹐那麼﹐這個sense就是認知的﹐屬於知識上的﹐就是康德所說的outer sense, inner sense。這個地方就是類比﹐類比我們知識上的sense﹐moral sense就是認取道德的對象﹐道德的對象是什麼呢?就是善﹐知識的sense認取知識的對象。這就分開了。這是一種類比﹐為什麼能作這樣的類比呢?因為不管是用在知識上﹐抑或用在道德上﹐它都是一種機能﹐一種認知的機能。我們既然有這麼一種機能﹐那麼﹐它能了解那個對象甚麼是善﹐我們的行為就是要行善呀。所以﹐這個機能就是道德法則由之而建立者。這個說法不對﹐康德說那種想把道德法則從這種地方建立的人﹐就是不會思考的被常識束縛的人。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2 16:59

  先要將moral feeling 與moral sense這兩個詞講清楚﹐而你要知道﹐康德不贊成假定有一個moral sense來建立道德法則﹐作為道德法則的基礎。康德不贊成這個辦法。你要了解這個詞語的意義﹐要不然﹐我們平常都說人有道德感﹐你康德怎麼反對道德感呢?這兩個詞語了解好了﹐我再給你們提示一個問題﹐這就是這段註文的括號裡的我的幾句話:

『康德此處把「道德情感」說為「設想的特別感覺」﹐與「道德感」合在一起說。康德反對假定「道德感覺」以為說明道德之基礎﹐而對於道德情感則另有解說﹐似又不必視為「特別感覺」。又「道德情感」與其所反對的「道德感覺」不可視為與孟子四端之心為同類。此須徹底了解孟子學發展到最後可與康德學相比觀。(同上﹐第八九頁)』

孟子講「四端之心」﹐孟子說: 「惻隱之心﹐仁之端也﹐差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告子篇上〉)有些人以為這「四端」就是康德所說的道德情感﹐那是不對的。因為康德看道德情感完全是被動的﹐它是道德法則影響我們心靈的一個被動的結果﹐不能反過來作為道德法則的基礎。但是﹐依照孟子﹐「四端之心」就是道德法則的基礎。所以﹐後來陸象山根據孟子講「心即理」。孟子講性善﹐他何以能說性善呢?他是從心了解性﹐那麼﹐孟子這這種思想表面看來跟道德情感差不多﹐也跟休謨所假定的有一個特殊的moral sensation差不多。這些講法都不對的﹐照休謨的講法﹐還是落在經驗主義的立場﹐還是經驗的層次﹐孟子所說的「四端之心」不是感性的﹐不是經驗層次信的東西。朱夫子凡是心皆視作氣﹐這就錯了﹐這就不了解孟子「四端之心」的意義。所以﹐在這個情形下﹐對孟子所言「四端之心」就要另眼相看﹐表面上看這個講法好像很順﹐其實是不行的。

  朱夫子把「心」看成是氣之靈﹐總起來的心﹐分別說是情﹐心與情都屬於氣﹐心是總說﹐分散了具體說是情﹐不管是總說的心﹐抑或是分別說的情﹐都是屬於氣。這是朱夫子的看法。屬於氣就是形而下﹐這個朱子分得很清楚。照朱子的看法﹐只有性才是理﹐這個看法不符合孟子的思想呀。朱子這個講法﹐把孟子的思想變成心﹑性﹑情三分。心﹑性﹑情三分就等於理氣二分。性是理﹐心與情都屬於氣﹐所以﹐心﹑性﹑情二分不就是理氣二分嗎?這是朱子對孟子的了解﹐這了解是錯誤的。

  在孟子說心說情都不屬於氣。所以﹐韓國傳中國的學問﹐傳朱夫子。朱夫子之後﹐王陽明的學問也進去了﹐他們就有了分別他們說: 「四端」以理言﹐七情以氣言。韓國人就分開了﹐他們就感覺到這裡面有區別。但是﹐在中國﹐朱夫子看不出[「四端」與七情之區別]。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2 16:59

  孟子說「心」是以理言﹐既不是休謨的那個moral sensation﹐也不是康德這個地方所說的moral feeling﹐或者moral sense﹐照康德這個地方看﹐moral feeling與moral sense是一個東西﹐照康德分開講﹐那麼﹐moral feeling也不是孟子以理言的「四端之心」。因為以理言的四端之心就是道德法則的基礎﹐而康德所言與moral sense區別開的moral feeling只是個結果﹐它就是道德法則影響我們的心靈所產生的一個結果。照康德﹐道德法則從那裡來呢?不從moral feeling來﹐moral feeling只是感受道德法則﹐不能建立道德法則。道德法則完全從理性上建立﹐這就是意志的自律性。

  所以﹐韓國這個思想把情分成兩層。依據《中庸》: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那個「喜怒哀樂」就是所謂七情的那個情。喜怒哀樂愛惡欲就是七情﹐這個以氣言﹐是感性的。孟子講四端之心不是感性的﹐不能以氣言。所以韓國人說: 「四端發於理﹐七情發於氣。」這個分別很好。宋明理學家還沒有這個分別。但是﹐當陸﹑王講「心即理」的時候﹐就是把四端之心提上來﹐這當然就是以理言。把這個區分點出來﹐很有必要﹐因為一般人混淆。朱夫子就是沒有分別啦﹐不管四端之心抑或喜怒哀樂之情都屬於氣﹐心﹑情都屬於氣之靈﹐那麼﹐都變成形而下了。都變成形而下就只有以氣言﹐沒有以理言了。這個不對的。所以﹐這個地方你要注重﹐要了解孟子。現在有好多人不懂﹐胡說八道﹐有人說現在人講孟子喜歡拿康德的話來比附﹐康德講的意志是理性﹐是從純粹實踐理性上講﹐孟子是從情上講﹐這兩個根本不同。這是胡說八道﹐他哪裡能了解孟子呢?大家還看不出來。就是表面知道一點點﹐瞎說﹐不知道這裡面有問題。康德當然提上來了﹐但他不能把心也拉上去﹐他有個毛病﹐就是實踐理性的動力不夠。能知道這裡面含有這個問題﹐他還不是一點不懂啦。

  所以﹐你以為孟子好講﹐孟子很不好講的啦。你看那文章很暢達﹐沒有佷多字﹐也不需要什麼訓詁。但很難了解的﹐就孟子的「仁義內在」﹐你就不懂。為什麼講仁義內在?你能了解康德講的自律﹐你才能真正了解孟子講的仁義內在。但你不能說我們這樣來了解孟子的仁義內在是比附﹐孟子就是這個意思。只不過所用的詞語不同﹐要不然﹐你怎麼能講仁義內在呢?告子講仁義外在就最合適了。你怎麼能建立起仁義內在呢?你不看康德的自律﹐你怎麼知道仁義內在呢?因為自律就是仁義內在嘛。所以﹐自律就是心即理。「心即理」這個理內在於什麼?內在於心。所以﹐孟子講性善﹐就是我們心即性這個性自發的﹐自發的不就是自律嗎?

  所以﹐孟子很不好講的。好多老先生﹐老師宿儒都不能講孟子﹐講孟子都講得不對。你可想而知了﹐說起來﹐中國人慚愧﹐孟子是戰國時代人﹐到現在兩千多年﹐天天做八股文章﹐做了兩千多年﹐就是不懂。這很怪﹐哪個會講孟子?以前的人誰不讀《孟子》?做八股文章的時候不但把《四書》讀得滾瓜爛熟﹐連朱夫子做的註都背過。只會做八股文章﹐完全不能了解。除了做八股文章幾次外﹐後來中了進士﹑狀元﹐進了翰林院﹐他也可以做學問呀﹐他做學問是做考據﹐做一些不相干的博聞強記﹐記得很多典故﹐自以為有學問。沒有一個人老實再讀孟子﹐因為做八股的時候讀膩了。

  孟子的思想發出來﹐兩千多年來﹐只有陸象山﹑王陽明兩個人了解﹐其他人大概都不太了解。朱夫子就不了解﹐朱夫子的了解都是錯的。朱夫子註《孟子》﹐這麼個大賢﹐這麼一個開一個傳統的了不起的人物﹐都不懂。這個可想而知﹐講孟子很難。現在教國文系的人能講孟子哪?天天講國學﹑國粹而不懂。我常說﹐中國文化要像你們國文系那種講法﹐中國文化當該完蛋。陳大齊先生﹐他是我大學時代的一個老師﹐這個先生今年九十七歲﹐了不起。他是我讀北大的一個老師﹐我二年級的時候﹐他教了我兩年。這人是溫文儒雅的一個君子。他寫了一本《孟子待解錄》﹐完全不行。你不要以為你們年輕人﹐他活九十多歲﹐老先生根本不懂。老先生現在是老﹐你知道現在是民國七十二年﹐當時在「五四」運動的時候﹐他們是新知識分子。新知識分子像胡適之﹐他們光知道去了解西方哲學。現在﹐你以為老師宿儒當該懂孟子﹐他們一樣不懂。鄧小平這些人不七﹑八十歲了嗎?不都是老頭子了嗎?他們更一點不懂﹐他們了解的是馬克斯啦﹐他們是「五四」運動起來的人物。那麼﹐民國以前﹐清朝末年是乾嘉年間下來的學問。乾嘉年間的學問是考據﹐所以﹐一樣不懂。中國學術就成了這麼一個狀態。所以﹐現在你們要讀《孟子》﹐你們要自己好好讀﹐你們不要期望老先生﹐老先生不行的。故老先生是當年最洋化的人物。我把這本小冊講完了﹐下一年就講孟子。《實踐理性底批判》意思跟這小冊子一樣﹐你們可以自己讀。

  講康德太辛苦﹐講孟子也許容許一些。對於康德的道德哲學﹐你先要了解初步結構﹐他後來有好多擴展。你慢慢來﹐一步一步把它疏導。先了解基本的意義﹐從自律﹐再進一步講自由﹐關於自由﹐你平常了解到康德那個程度﹐通過批判考察了解的那些﹐你了解不了解也不必要﹐那些是批判哲學的一些技巧﹑工巧。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2 18:12

  我有感於陳大齊先生著《孟子待解錄》﹐那是一本好書﹐文字好﹐也能引發人的思考。但他的了解不對﹐重要的問題一點也沒有講出來。原初﹐我對先秦的原典從來沒有講。後來我天天講﹐譬如《莊子》在師大[台灣國立師範大學]講了六年﹐在東海[台灣東海大學]講了四年﹐在港大[香港大學]講了八年。每一年講一遍﹐但我一句沒有寫。我那時候就期望你們整理出來﹐結構你們整理不出來。先秦儒家的原始經典我也沒有寫﹐《論語》﹑《孟子》﹑《中庸》﹑《易傳》﹐在我寫《心體與性體》講宋儒的時候就都講到了﹐但始終沒有正式講。我本來預定有一個計劃﹐寫一部書講先秦的經典。書名叫做《原始的型範》。但我始終沒有寫。他們都不肯仔細用功的﹐都輕飄飄的。他們有寫孟子的。不能說他什麼錯﹐但沒有精彩﹐重要的地方說不出來﹐輕飄飄的就過去了。他們是我早期的學生﹐我期望他們寫﹐他們寫不出來。他們也寫了﹐但寫得不對﹐寫得不夠份量﹑不能盡。發潛德的幽光嘛﹐那幽光你發不出來。

  所以﹐先秦的儒家經典《論語》﹑《孟子》﹑《中庸》﹑《易傳》﹑《大學》這五部書要仔細讀。就照著原典講﹐你不必要關聯後來宋儒怎麼講。宋儒大體也講出一些來﹐那些要點都抓住了。我在《心體與性體》一書中都已經給你們解剖出來﹐所以﹐我就不願意寫了。現在﹐我感覺到還是需要講。關於道家的﹐老子《道德經》五千言﹐這五千言你以為好了解嗎?洋人翻譯《道德經》的不知有多少本﹐有各種翻譯﹐古里古怪。你說洋人不懂﹐那麼﹐中國人懂嗎?中國人一樣不懂﹐中國人更壞﹐那把老子的道講成小原子的也是中國人。老子五千言﹐莊子比較多一點﹐但莊子沒有人能說全懂了﹐他裡面的那些訓詁的詞語我也不完全懂﹐但重要的幾篇你總要好好地讀一讀。譬如﹐〈逍遙游〉﹑〈齊物論〉﹐就是內七篇﹐你要讀。他主要的意思就在〈逍遙游〉﹑〈齊物論〉。你把〈齊物論〉講明白﹐也就夠了。我講莊子就講〈齊物論〉這一篇。需要依文句講﹐一句一句講。你這裡抄一句﹐那裡抄一句﹐然後講大義﹐那一點好處沒有呀。你能了解一點就能了解其他。訓詁上不能了解﹐不通的﹐不通就不通。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沒有人能說完全懂﹐那不相干﹐不是很重要的。

  所以﹐道家的老﹑莊﹐先秦儒家的五部書都要從頭講。但我沒有寫﹐老子我一個字也沒有寫。莊子也沒有寫。我希望你們寫﹐不知道你們將來能不能寫出來。要一段一段疏解﹐不是隨便去引一句﹐瞎發揮。先把文句弄明白﹐那不需要好多考據﹑訓詁。周群振在上期《鵝湖》有一段講孟子﹐講得不錯。但是孟子: 「說殀壽不貳﹐修身以俟之﹐所以立命也。」(〈盡心章句上〉)這個「立命」了解不對﹐不符合孟子的意思。講書第一步通文句﹐不可以隨便亂發揮。因為發揮太久了﹐兩千多年做八股文化發揮太多﹐現在我們把那個濫收縮回來﹐這才能夠落實﹑嚴格。所以﹐培養人很難呀。中文大學哲學系的這些學生﹐一個用也沒有﹐他們也不唸康德。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2 18:13

  上面就是說在經驗之下﹐在經驗之下總起來說就是幸福原則﹐分開講就是從情感上講﹐通通不行的。再進一步從理性上看﹐康德說:

『在理性的道德原則之中﹐存有論的「圓滿」之概念儘管有缺點﹐亦比神學的概念為較好。此神學的概念乃是從一個神的絕對圓滿的意志中引申出道德者。(第八九頁)』

康德最討厭神學的概念。從神學上建立道德﹐這是康德最反對的。所以﹐有些相信基督教﹑天主教的人以為信教可以做好人﹐但什麼叫做好﹐你都不懂﹐你做的什麼好人?很難講。「從一個神的絕對圓滿的意志中引申出道德者」這是基督教的講法﹐是神學的道德學(theological ethics)。康德只承認道德的神學﹐不承認神學的道德學。康德有一個神學﹐因為他是西方傳統﹐他也相信有一個上帝﹐他是馬丁•路德的新教。但是﹐宗教的建立是要以道德為基礎﹐就是宗教要建基於道德上﹐這個叫做moral theology。你要是反過來講神學的道德學﹐那不行。道德建基於神學﹐那是不行的。這很清楚﹐幾句話就給你轉過來。

  康德接著說:

『前一概念[存有論的「圓滿」之概念]﹐無疑是空洞而不確定的﹐因而對於我們在這可能的實在之無邊廣野中去尋求那適合於我們的最大綜量(最高實在)亦是無用的﹔故此﹐在想特別去分清我們現在所要說及者之實在與每一其他實在之不同上﹐它亦不可免地要落於兜圈子中﹐它不能避免默默預設它所要去說明的那道德。(第八九頁)』

康德所言「我們現在所要說及者之實在」就是道德的圓滿﹐屬於道德性的。我們所說的實在是道德的實在﹐道德的實在你不能從無邊廣野的ontological reality 中找。無論你從那裡找﹐都必須假定道德的實在。這種句子要靠自己仔細了解:

『縱然如此﹐它還是比神學的觀點較為可取。首先﹐因為我們對於神的圓滿並無直覺。我們只能從我們自己的概念中(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道德之概念)﹐把神的圓滿推演出來。(第八九頁)』

對於神的圓滿我們並沒有直覺。這是康德的思路。要是我們對神的圓滿假定有直覺﹐那就是intellectual intuition。我們沒有intellectual intuition﹐我們只有感性的直覺﹐感覺性的直覺當然不能達到那個絕對的圓滿我們為什麼說神是最圓滿的呢?這個圓滿的理念是我們從理性上建立的。道德的圓滿從理性上建立﹐建立起來以後﹐我們再問:誰是最高的呢?就是上帝。所以﹐你要說神的圓滿﹐不能離開理性上道德的圓滿這個概念。
作者: time0    时间: 2009-6-23 08:27

  如果我們不假定道德的概念﹐我們的說明必陷入一個惡劣的循環中。本來你說「神的圓滿」﹐現在你又說「神的圓滿」也靠我們自己的概念﹐這不是轉圈子嗎?所以﹐康德: 「這樣﹐我們的說明必陷入一個惡劣的循環中。」假定你要避免這個惡劣的循環﹐你又假定道德的概念﹐那樣﹐這個「神的圓滿」的概念從那裡來呢?這就是下面兩句話。這兩句話很厲害﹐最傷基督教的心﹐基督教最反對康德﹐就是這兩句話:

『我們的說明必陷於一惡劣的循環中﹔其次﹐如果我們想要避免這惡劣的循環﹐則所剩留下給我們的那唯一神的意志之概念便是一個「以欲求榮耀與統治這種欲望之屬性而造成」的概念。(第八九頁)』

「神的圓滿」的概念怎麼來呢?就是從我們欲求榮耀﹐一切榮耀皆歸於上帝。欽求榮耀﹑欲求統治﹐全部世界有一個最高的統治者﹐上帝就是這個最高的統治者﹐你欲求這個榮耀與統治﹐這種欲求還是屬於欲望﹐是由這種欲求的屬性而構成一個概念。「上帝的意志」的概念就是這樣構成的。這概念「是一個『與可怕的威力和報復之觀念相結合』的概念﹐而凡建築在這基礎上的任何道德系統必直接相反於道德。」神的概念跟「可怕的威力和報復之觀念」結合在一起﹐這令人可怕。上帝是最高的統治者﹐假定你不信﹐我就報復你。什麼是報復呢?最後的審判。末日的審判就是報復嘛。這令人可怕得很﹐這樣怎能建立道德呢?道德不是令人可怕的。所以康德說: 「凡建築在這基礎上的任何道德系統必直接相反於道德。」這話說得很厲害。康德接下去說:

『但是﹐如果我要在「道德感」底概念與一般說來的「圓滿」底概念之間﹐(這兩個系統至少皆不削弱道德﹐雖然它們皆不能充當它的基礎)﹐作一選擇﹐則我們必決定擇取後者﹐因為它至少把這問題底決定(裁決)從感性上撤回﹐而把它帶至純粹理性底法庭上﹔縱然在這裡它亦並未決定什麼﹐可是它畢竟保存了這不確定的理念(一個「其自身為善」的意志之不確定的理念)﹐使它免於腐蝕﹐直至其將更準確地被界定為止。(第八九﹑九零頁)』

理性的圓滿的概念雖然說是空洞的﹐但比光從道德感上來講好。道德感落在形而下﹐理性的圓滿是從理上講﹐它至少要把你提昇上來。朱夫子雖然講「性即理」﹐離開孟子的系統。但他還是從理上講﹐還是形而上的﹐他把形而上這個地方保住了。你不落到功利﹐不從氣上建立道德﹐這個還是朱夫子的好處。後來清朝像戴東原﹑焦里堂等人﹐完全落在情感上建立道德﹐那不行﹐那還不如朱夫子。

  儘管光籠統地說「圓滿」﹐並沒有決定什麼﹐就是說﹐它是空洞的。但是﹐你說它空洞﹐它釦把這不確定的理念保存下來﹐將來你好好地去確定它。它這個有點好處。它保存了這不確定的理念﹐那樣﹐你將來怎麼樣準確地界定它?就是實踐理性來界定。它前面那個理性是知解理性﹐它從ontological方面﹐就是theoretical reason講。康德這種講法是就著西方傳統中各種系統的一種概括的講法﹐你對西方哲學史要熟﹐對於柏拉圖傳統的性格要了解。康德說:

『在任何情形中﹐如若在那裡﹐意志底一個對象須被假定﹐假定之以便「決定意志」的那個規律可被規劃出來﹐則這規律在那裡簡單地說來就只是他律。(同上﹐第九零頁)』

這就是說﹐在任何情形中﹐只要從意志的對象找你決定意志的原則﹐那麼﹐你都是他律。康德不准你從對象方面決定意志。從你意志本身自發原則來決定意志﹐這個才對。康德這種思想的扭轉﹐中國人﹐儒家最容易把握到。儘管現在的中國人不懂﹐洋人不懂。中國從孔孟開始﹐決定善不從對象上講﹐不從對象上找一個東西來決定善。它從「性」上決定﹐從你內在的性善的性來決定。中國文化的方向道先出現海德格爾所謂「方向道德」。什麼是方向道德?性善的性﹑良知﹐只給我們決定一個行為的方向﹑生命的方向。這個方向從你的良知決定﹐不是從對象給你決定。中國從孔孟開始就走這條路。所以﹐宋明理學家一定要把外面的東西給你打掉﹐總說「內」﹐說久了﹐人家也不懂﹐究竟「內」什麼?

但西方人講學術﹐不管是講哲學﹑講科學﹐或是講道德﹐它從古希臘開始就以「自然」為目標﹐所以﹐它道先從對象方面講話。所以﹐我說西方文化的主體是自然---自然界的自然﹐中國人講學問的方向道先是life﹑是生命﹐是如何安排我們的生命﹐它不是研究一個自然﹑研究對象。所以﹐中國很容易出現孔孟這種思想﹐也就是容易出現方向道德。因為西方從柏拉圖出來講「存有論的圓滿」﹐那叫做本質道德。方向道德與本身道德這兩個詞語你們要知道﹐這是衡量西方傳統上哲學系統的詞語。所以﹐這個需要西方哲學史的常識。

  康德接下去說:

『此中之律令是有條件的﹐即: 「如果」或「因為」一個人願望這個對象﹐「則」或「所以」他必須如此如此行:因此﹐它決不能道德地命令著﹐即是說﹐它決不能定然地命令著。對象決定意志﹐不管是因著性好而決定之﹐如在私人幸福底原則中﹐或是因著理性﹐即指向於「我們一般說的可能決意之對象」的那理性﹐而決定之﹐如在圓滿底原則中﹐不管是那種情形﹐總之這時的意志總不是因著「行動本身之想法」直接地決定其自己﹐但只是因著行為底預見結果在意志上所有的影響而決定其自己﹔這樣﹐「我應當去作某事﹐因為我願望某種別的事」﹔而在此有條件之「應當」所示之律令裡﹐猶且必須在我有另一被假定的法則以為其主體﹐因著這另一法則﹐我必然地意欲這「別的事」﹐而這個法則復又需要一律令去限制這個格準。(同上第九零﹑九一頁)』

不管是那種情形﹐只要是他律﹐這時的遂志總不是因著「行動本身之想法」直接地決定其自己。就是說﹐我應當去做某事並非因為這事情就應當做﹐而是因為我願望別的事我才做這事情﹐那麼﹐我做這個事情是一個工具﹐那不是道德定然命令所命令你非這樣做不可﹐這個行動本身就是價值啦。在這種有條件之「應當」所示之律令裡﹐為達到某種別的事﹐我應當做這種事。那麼﹐你問一句:我為什麼願望那個呢?我願望那個是根據一個什麼原則呢?這樣往上推﹐你可再問:我為什麼根據這原則?你再往上推。這樣永遠停不下。康熙的意思大體如此﹐表達出來很難的。有條件的又有條件﹐這個無窮的﹐很麻煩。這種思考中國人不太喜歡﹐因為太繳繞﹐這就是名家所謂「苛察繳繞」。在康德﹐他理是如此﹐不是繳繞﹐但他說出來在名言上就是繳繞﹐足以服人口﹐不足以服人心。其實康德這裡說的是足以服人之心的。有些繳繞我沒有辦法對付﹐也沒有辦法答的﹐我把這段話給你們疏解一下子﹐幫助你們了解。要不然你碰到這種話最頭痛。我有一個案語幫助你們了解。案曰:

『我作某事是因為願望某種別的事而作之。此是一層。我何以願望此某種別的事?此又須有另一法則以決定之﹐決定我必然願望之﹐此是另一層。我何以有此「必然願望之」之格準?此又須有另一律令以限制之﹐此是第三層。如此後退﹐將無已時。(第九一頁)』

康德接下去進一步說明為什麼從對象方面不能建立道德原則。

『因為在我們的諸般機能之所及的範圍內的一個對象之概念﹐由於主體底諸自然特性之故﹐其所能運用於主體底遂志上的那影響力是依靠於主體底自然(或本性)的﹐此主體之自然(或本性)或是感性(性好與趣味)﹐或是知性與理性﹐此諸般主體之自然(即主體之諸自然機能或主體之諸自然特性)之使用依它們的本性之特殊構造皆可附隨之以滿足。由此﹐隨之而來者便是:那法則(即上文所說決定我們的行為或意志的那法則)恰當言之﹐必是為自然所供給﹐既如此﹐則它必須因著經驗而被知與被證明﹐結果亦必是偶然的﹐因而亦不能夠成為一確然的(必然的)實踐規律﹐如道德規劃之所必是者﹐不僅如此﹐而且它不可避免地亦只是他律﹔意志自身不能給它自己以法則﹐這法則但只是為一種外來的(外於意志的)衝動所給與。(第九一頁)』

感性有感性的確滿足﹔知性有知性的滿足﹔理性有理性的滿足﹐這都是從對象來的滿足﹐這不能建立道德。道德不能從對象建立。從對象方面建立﹐就是對象先決定﹐不管是什麼對象﹐感性的對象﹑知性的對象﹐或者是理性的對象﹐都可以使我們的主體有相當的滿足。如此所成的都是有條件的律令﹐所成的都不是絕對善的意志。所以﹐康德最後從正面說:

『一個絕對善的意志﹐其原則必須是一定然律令者﹐在關涉於一切對象中﹐它應是不決定的(漠然的)﹐而且它應只包含著「一般說的決意」之形式﹐而這「決意一般之形式」之作為自律﹐那就是說,﹐ 「每一善的意志之諸格準之能夠或適合於去使它們自己成為一普遍法則」﹐這個意思其自身就「每一理性存有底意志所安置於其自己身上」的那唯一法則﹐而不須去預定任何衝力(興發之力)或興趣作為一個基礎。(同上﹐第九一﹑九二頁)』

一個絕對善的意志在關涉於一切對象中它應該是不決定的(undeterminded)﹐這個「不決定的」是什麼意思呢?我給你加一個解釋﹐那就是「漠然」的意思﹑不關心的意思。一個絕對善的意志在對象方面是不決定的﹐而且﹐它應只包含一般說的決意之形式。「決意之形式」就是:你的格言能允當普遍法則的那個普遍性﹐這就是定然律令所表示的。這「決意一般之形式」之作為自律﹐不須預定任何衝力或興趣作為基礎。反之﹐凡是從對象方面來決定﹐都是預定其他東西作為衝力﹑作為興趣。這裡我加上一個案語。案曰:

『「格準為一普遍法則」是一層意思﹐而「格準之能夠或適合於使其自己為一普遍法則﹐所示之自律性是一法則﹐是意志所安置於其自己身上的那唯一法則﹐這又是一層意思。(第九二頁)」』

康德說:

『這樣的一個先驗的實踐的綜和命題如何可能﹐而它為什麼又是必然的﹐這問題底解答﹐不屬於道德底形上學之範圍﹐而我們在這裡亦沒有肯定它是的真理性﹐更沒有自認說在我們的力量內能證明它。(第九二頁)』

上面所說定然律令由意志把對象方面都撥掉﹐單是從你這個決意的形式本身來看。這樣一個律令﹐照康德講﹐它是一個先驗綜和命題。這個律令擇出來不是一個命題嗎?這個命題就是先驗綜和命題﹐這個先驗綜和命題不是知識的。《純粹理性之批判》所講的先驗綜和命題是知識的﹐從範疇來。這個地方說的先驗綜和命題是實踐的。

  一個先驗的實踐的綜和命題如何可能﹐而它為什麼又是必然的﹐非如此不可﹐康德說﹐這個問題的解答不在道德底形上學的範圍。我們前面講的都是道德底形上學的基本原則﹐道德底形上學的範圍之內都是屬於分解的﹐就是理之當然﹑一定的。假定你要問:這樣一個定然律令當作先驗的實踐的綜和命題看如何是可能的﹐為什麼一定是必然的﹐這個問題是前面分解的講法所不能解答的。這個問題的解答屬於批判的﹐這是下面第三節的工作﹐也就是實踐理性的批判。這跟做純粹理性的批判一樣﹐我們的科學知識有很多綜和命題﹐或者先驗綜和命題。至於這些先驗綜和命題如何可能﹐不要說經驗物理學﹐就是純粹的物理學裡面﹐牛頓的物理學開頭的那一部分﹐皆不能解答。那是視為理之當然﹐假定在那裡。你問如何可能﹐就屬於批判的事情﹐《純粹理性之批判》就做這個工作。

  批判跟形而上學的不同在哪裡?譬如﹐就實踐理生底批判跟道德底形上學說﹐二者的不同在哪裡?我剛才說了﹐道德底形上學都是分解﹐批判是個工具﹐是個方法﹐不是個doctrine﹐不是個系統。凡是系統都是擺開的﹐都是一定的。譬如羅素的《數學原理》﹐他不給你討論呀。它是斷定式的程序。他不跟你討論﹑批判﹐討論﹑批判太麻煩。Dogmatic一般譯做「獨斷的」﹐我也譯做「斷定的」。Dogmatic不一定都是壞的意思﹐凡屬分解的建立都是dogmatic﹐就是用斷定的方式說的都是dogmatic。譬如﹐孔子說「仁者不憂﹐知者不惑﹐勇者不懼。」這就是dogmatic。智者為什麼就不惑呢?或許智者也有惑嘛。仁者為什麼就不憂呢?或許者也有憂嘛。勇者為什麼就不懼呢?或許勇者也有懼嘛。假定你要這樣問﹐我很難跟你辯﹐麻煩得很。《道德經》說: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這也是dogmatic。經就是dogmatic。所以我說《道德經》﹑《論語》都是分解的(分別說)。大體說﹐經都是分別說﹐不分別說不能立教。佛家說三法印﹑四諦﹑八正道﹑十二因緣等等都是分別說﹐只有《般若經》是非分別說。這種區分佛家最明顯﹐儒家不太明顯﹐因為儒家喜歡從正面說話﹐不太喜歡講那些弔詭的說話。在道家﹐老子是分別說﹐莊子是非分別說。不要看莊子詰屈聱牙的做大文章﹐他仍然是非分別說。所以莊子說他是「謬悠之說﹐荒唐之言﹐無端崖之辭。」或者是重言﹑寓言﹑巵言﹐這些表達法都是非分別說。這些說法都是非邏輯的﹐非邏輯的就是非分別說。他用這個辦法就是指點﹑暗示。康德接著說:

『我們只是因著那普遍被接受的道德之概念之發展而展示出:意志之自律是不可免地與道德概念相連繫﹐甚或毋寧說是它的基礎。依是﹐不管是誰﹐只要他認道德是任何真實的東西﹐而不是一無任何真理性的虛幻觀念﹐則他亦必同樣承認我們這裡所論定的道德之原則。(第九二頁)』

這就是說﹐只要你承認道德是個真實﹐道德不是個虛幻﹐那麼﹐只要你從道德的概念本身﹐你就一定要承認我們這裡說的原則。除非你像馬克思那樣﹐馬克思說康德所嚮往的道德是貧乏的小資產階級的妄想﹐事實上根本沒有的。根本沒有的﹐那麼﹐這些一原則[康德所論定的道德之原則---意志之自律]也不必要說了。馬克思認為道德是腦筋的製造物﹐他那種講法是不對的。道德是真實的﹐不管怎麼樣﹐沒有人能否認道德。康德最後說:

『依是﹐本節也像第一節一樣﹐純然是分析的。現在﹐「去證明道德不是腦筋製造物」---如果定然律令以及與此定然律令相連的意志之自律是真的﹐而且作作為一先驗原則又是絕對必然的﹐則道德便不能是腦筋底製造物---這步證明之工作即假定了「純粹實踐理性底綜和使用之可能性」﹐但是若不對於此理性能力或機能先給一批判的考察﹐我們亦不能冒險從事於此綜和使用。在下面最後一節中﹐我們將對這種批判的考察﹐給以大體的綱要﹐對我們的目的足夠為限。(同上﹐第九二頁)』

道德不是腦筋的製造物的證明﹐這步工作就假定了純粹實踐理性底綜和使用之可能性。這個定然律令是個綜和命題﹐這是純粹實踐理性所構成的﹐但是﹐我還有能證明它究竟是否真實可能。有這個可能性﹐只要邏輯上不矛盾。純粹理性底綜和使用有兩面:一是純粹知解理性綜和使用﹔一是純粹實踐理性底綜和使用。純粹知解理性底綜和使用靠什麼呢?靠範疇。這個地方講純粹實踐理性底綜和使用﹐這個講道德法則。我們先得有一批判的考察﹐這才能進一步作綜和的使用。就是說﹐我們要作綜和使用之前﹐先得作一檢查﹐決定一下才行。這種眉目性的文獻﹐一定要先弄清楚。

  所以﹐第三節論「從道德底形上學轉至純粹實踐理性底批判」。第一段「自由概念是說明意志自律底秘鑰」﹐從自律進一步點到自由這個概念。第二段「自由必須被預設為一切理性存有底意志之特性」。第三段「附隨於道德底理念上的興趣問題」。第四段「一個定然律令如何可能?」這一段正式答覆問題:定然律令如何可能﹐這也就是先驗[實踐的]綜和命題如何可能。第五段「一切實踐哲學底極限」。批判的問題進至此﹐實踐理性底批判感覺到它的限度了。第六段是結語。

  自由是一個假設﹐這個需要批判﹐第二節主要還是批判這個自由。既然講道德必須自律﹐自律就必須進一步假定自由﹐但是﹐自律不是個假定。為什麼需要假定自由呢?這就需要批判的考察了。

(第四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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